南充市水利局

南充市水利局

南充市水利局是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南充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貫徹執行水利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局機關下設有局辦公室、規劃計畫科、工程建設管理和安全監督科、水資源管理科、水利水保科、河湖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水旱災害防禦科、財務管理與審計科、人事科、機關黨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水利局
  • 職責: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 地址:順慶區北湖路50號 
水務局職能職責,領導班子,

水務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起草全市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綜合規劃、水旱災害防禦規劃、專業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的統籌和保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編制水資源保護工作方案,指導農村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農村飲用水源地的達標建設工作。
(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起草節約用水的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江河湖泊的水量監測;負責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和情報預報。
(七)指導和監督全市農村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作;初審轉報農村小型水利水電基建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
(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不由省上立項以地方投資為主的農村水利水電項目;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
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供水工作和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改造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水利項目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水利行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貫徹執行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協調、督促、落實總河長、河長會議確定的事項。
(十四)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市水務局的市委、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班子

王體剛
董 忠
粟 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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