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南充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所屬部門:南充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充市
  • 現任領導:趙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市政園林等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規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有關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市政園林等城市管理相關工作,對縣(市、區)和市直部門有關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三)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執法行動,負責重大疑難案件、跨區域或不宜又縣(市、區)城管部門作為執法主體的案件查處,並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措施。
(四)在職權範圍內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4.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5.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本行業、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對下一級城管領域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城市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七)參與市轄城區城市規劃新建、改擴建項目中涉及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查、綜合驗收和監督管理;負責市級事權範圍內城市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維護和改造工作。
(八)負責城管領域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辦理城管領域來信來訪工作,受理有關舉報投訴。
(九)負責市政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有關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負責指導、督促全市數位化城管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維護市本級數位化城管系統。
(十一)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執法局的市委、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為城市供排水、節約用水、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縣(市、區)的城市排水、節約用水、城市污水處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污水處理費徵收和管理、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市級事權範圍內排水管網及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政務協調、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文書檔案、政務公開、目標考核、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年鑑、職業健康等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及重要綜合性會議的會務;負責重要文稿草擬與審核;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考評辦法、標準和細則,負責開展市、縣(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考評獎懲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二)環保治理科
負責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協調、監督、考核工作;負責制定相關環保目標任務、工作計畫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城管領域生態環境保護案件辦理工作;參與城管領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貫徹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統籌、協調和督促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擬制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重大問題和改革的政策研究;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權力和責任清單的編制和動態調整工作,負責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相關工作;負責城管執法人員法制培訓和城管執法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等案件的審核、備案、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調解及涉法涉訴相關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審批事項;牽頭協調推進城管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牽頭清理規範城管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負責擬制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管理規定、標準、規程細則;承擔市轄三區大型戶外廣告及市本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行政審批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負責對所承擔行政審批許可事項進行日常管理。
(四)執法監督科
擬訂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階段性工作方案;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落實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等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負責實施市人民政府涉及城管執法的專項整治、跨區域和重大城管執法活動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崗位履職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糾察;負責本級城管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方面的監管職責,指導各縣(市、區)城管領域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五)城鎮環衛科
擬定全市城鎮環境衛生髮展規劃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年度計畫;負責城鎮環境衛生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城市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環衛公廁、環衛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監督、考核和審核工作;負責全市環境衛生各項統計工作;負責環境衛生事業設施管理指導工作;參與市轄城區城市規劃新建、改擴建項目中涉及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查、綜合驗收和監督管理。
(六)市政園林科(市園林綠化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園林綠化事業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實施本市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技術標準;擬定全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工作;參與市轄城區城市規劃新建、改擴建項目中涉及市政公用建設、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查、綜合驗收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城市道路、橋樑、路燈、地下管網等)、園林綠化設施、城市排水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和運營指導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城市規劃區內亮化工作;負責城市各類地下管網(廊)管理和運營的監督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市排水設施的維護管理和改造工作;負責指導本市城園林城市創建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城市公共空間內山體、水系的綠化工作。
(七)信訪科
接受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及上級機關及市長熱線電話交辦的信訪事項,承擔信訪的受理、辦理和複查工作;負責對交辦、轉辦信訪事項進行跟蹤、督辦;參與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疏導、協調、引導、平息工作;參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綜治、維穩、平安、大調解、防邪、民族、宗教等工作。
(八)信息宣傳科
擬定年度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各駐市新聞機構;負責新聞發言、發布工作;負責微信、微博等網路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府網站的統籌規劃、運行維護、信息發布、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各種信息和簡報的收集、整理、編輯、反饋;負責全市城管領域輿情處置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九)財務裝備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協調城管系統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政資金預算、收支、核算和內部控制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辦公設施、執法裝備、制服、標誌的集中採購和配備、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中央和省、市級財政用於本市城市管理領域的落實;組織局直管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核和報批;負責行業經濟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幹部職工“五險一金”的管理工作。
(十)人事科
承擔局黨委的日常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黨委抓好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資管理、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幹部隊伍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擬定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畫;負責幹部的選拔、考核、任用工作;辦理公務員和有關人員的錄用、配備、考核、獎懲及職稱、職級、崗位確定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效能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局長: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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