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投資理財愛好者協會是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唯一的一個財經類社團,成立於2009年6月。協會以“普及理論知識,開闊信息視野;播種投資理念,培養理財意識”為口號,旨在以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普及投資理財理念,傳播投資理財知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投資理財愛好者協會
- 成立時間:2009年6月
- 辦會目的:播種投資理念,培養理財意識
- 特色活動:理財規劃大賽等
- 社團實力:2016年最具潛力社團
- 性質:唯一財經類社團
協會簡介,辦會宗旨,協會活動,主要成就,組織機構,協會章程,2016-2017屆協會負責人,
協會簡介
投資理財愛好者協會是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唯一的一個財經類社團,成立於2009年6月。協會以“普及理論知識,開闊信息視野;播種投資理念,培養理財意識”為口號,旨在以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普及投資理財理念,傳播投資理財知識。
通過不懈努力,協會為想要學習和研究投資、理財、股票、債券、期貸、保險等有價證券投資相關知識的同學,打造出了一個良好的參與環境;為我院培養出對外懂投資,對內善理財的實踐性人才。同時,通過講授與分享每周經濟要聞,使廣大學子了解和掌握當下全球經濟態勢以及新常態下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使我院金融愛好者在金融領域發現自我價值,找準自身定位。
協會現下設四個職能部門:辦公室,學術部,宣傳部,外聯部。協會定期組織會員培訓,豐富會員們金融方面的基礎知識;舉辦投資理財知識講座,邀請專業老師(教授)、高級金融工程師、理財顧問進行講授與答疑,並可以與專家們交流心得;不定期舉辦豐富多彩的趣味校園文化活動,通過實踐助力培養投資理財意識、語言表達能力、團隊合作能力等自身全面素質。
另外,可以與南京其他高校(如南審、南財等)共同交流和學習;以及獲得到銀行、證券公司實習的機會,使同學們熟悉業務知識,掌握行業前沿動態,拓寬知識面。
辦會宗旨
(一)為想要學習和研究理財、投資、股票、債券、期貸、保險等有價證券投資相關知識的同學打造一個良好的參與環境,豐富我院廣大學子課餘文化生活;
(二)通過講授與分享每周經濟要聞,使同學們了解和掌握當下全球經濟態勢以及新常態下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使我院金融愛好者在金融領域發現自我價值,找準自身定位;
(三)以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普及投資理財理念,傳播投資理財知識。為我院培養出對外懂投資,對內善理財的實踐性人才。
協會活動
(一)投資理財知識講座與答疑輔導
(二)每周全球經濟動態要聞交流與分享
(三)模擬炒股大賽
(四)理財規劃大賽
(五)金融職業生涯規劃大賽
(六)金融經濟、投資理財相關書籍推薦
(七)財經類文章寫作徵集
(八)投資理財放映室
(九)《理財有道,成才助力》主題講座
主要成就
2015-2016 榮獲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最具潛力社團”優秀社團榮譽稱號
組織機構
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
辦公室、學術部、外聯部、宣傳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若干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內部管理,規範本會運作,根據團委《南京農業大學學生社團管理規定》及相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社團的名稱: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投資理財愛好者協會。
第三條本社團的性質:本社團是南農大工學院學生自願組成的非盈利性學生組織。
第四條本社團的宗旨:
(一)為想要學習和研究理財、投資、股票、債券、期貸、保險等有價證券投資相關知識的同學打造一個良好的參與環境,豐富我院廣大學子課餘文化生活;
(二)通過講授與分享每周經濟要聞,使同學們了解和掌握當下全球經濟態勢以及新常態下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使我院金融愛好者在金融領域發現自我價值,找準自身定位;
(三)以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普及投資理財理念,傳播投資理財知識。為我院培養出對外懂投資,對內善理財的實踐性人才。
第五條本社團的口號:普及理論知識,開闊信息視野;播種投資理念,培養理財意識。
第六條本社團接受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團委的領導,接受社團管理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本社團的活動內容與活動範圍
第七條本社團主要進行以下活動:
(一)投資理財知識講座與答疑輔導
(二)每周全球經濟動態要聞交流與分享
(三)模擬炒股大賽
(四)理財規劃大賽
(五)金融職業生涯規劃大賽
(六)金融經濟、投資理財相關書籍推薦
(七)財經類文章寫作徵集
(八)投資理財放映室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正式學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培訓部學生;
(二)擁護本社團的章程;
(三)對金融相關知識有一定的興趣、愛好;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填寫入會申請表;
(二)經社團面試併合格;
(三)繳納會費;
(四)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充分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本會活動;
(二)選舉和被選舉權、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應自覺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對外積極樹立本社團的良好形象,為社團的發展出謀劃策。
第十二條會員享有的權力和承擔的義務一律平等。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並交回會員證,社團不退返剩餘會員費。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以下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一)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
(二)一學期無正當理由缺席活動三次及以上;
(三)有損社團形象;
(四)未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十五條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社團執行機構;
(三)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社團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須有3/4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審議。
第十七條會員大會每年一屆。
第十八條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會員大會執行機構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執行機構包括:主席團、辦公室、學術部、外聯部、宣傳部。
第二十條社團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組織機構
(一)本社團設以下機構:
主席團、辦公室、外聯部、宣傳部、學術部
主席團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任期一年,可連選連任,最長不超過兩屆;主席團成員在部長中選舉產生。各部門設部長一名,副部長若干名;各部門部長從該部門幹事中選舉產生。
(二)各機構依職權負責社團日常工作:
各部門部長及幹事每月遞交述職報告,交辦公室整理存檔;
1.主席團職權及義務:
(1)統領社團日常工作,決定社團的工作和義務;
(2)對社團章程的修改條例有一票否決權;
(3)社團會長為本團體的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須由副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2.辦公室職權及義務:
(1)負責檔案與活動記錄的整理及保存:
主要包括社團簡介、會員檔案、會議記錄、工作總結、重大事件、優秀事跡等;
(2)負責重大活動的財務預算及採購各種活動所需的物品;
(3)負責本社團的財務收支統計、審批與管理,日常活動經費的報銷;
(4)組織社團內部全體會員參加本社團的各種活動:
訊息通知發布,場地預定、布置,人員簽到記錄,人事協調等;
(5)定期開展幹事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幹事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3.外聯部職權及義務:
(1)負責為社團開展活動進行贊助洽談、提供經費支持;
(2)積極處理與社團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外事關係,辦理活動順利進行所需要通過的各種手續;
(3)積極聯繫其他各個社團發展合作關係,開展各種交流、聯誼活動;
4.宣傳部職權與義務:
(1)負責社團各種活動的宣傳工作:
包括現活動場及網上宣傳需要用到的板報、條幅、海報、宣傳單等的製作;
(2)負責社團活動前期的PPT、視頻等的製作及後期的順利播放,活動期間的拍照、錄像、電腦音箱等設備的調試,網路公共信息交流平台的更新、維護與建設等工作;
5.學術部職權與義務:
(1)負責社團定期內部培訓
(2)負責社團經濟期刊的編寫
(3)為社團活動提供相關的學術材料
(三)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選任;
(四)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愛協會工作;
(三)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四)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五)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第二十三條本社團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期一年。會長不兼任其他學生協會的主要負責人。
第二十四條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按時參加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學生社團管理中心的相關會議。
第二十六條副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協助會長管理社團會員,監督管理辦公室工作落實情況;
(二)及時策劃召開例會及其他會議;
(三)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四)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五)協助會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六)會長不在時代行會長職務。
第二十七條各部部長負責本部的各項工作安排,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向會長、副會長負責。
第二十八條幹事協助部長工作,完成部長分配的任務,向部長負責。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在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院團委、社團管理中心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所得的正當贊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社團按照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學生社團管理中心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社團日常辦公用費的報銷須由財務人員負責報銷。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社團資產管理執行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學生社團管理中心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條本社團換屆或更換協會負責人之前接受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社團管理中心辦公室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式,由院團委、社團管理中心、本協會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並交經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院團委核准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社團終止程式:
(一)本社團由於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意見。
(二)本社團終止意見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三)本社團經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院團委、學生社團管理中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本社團終止前,須在學生社團管理中心規定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院團委、社團管理中心的監督下,按照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南京農業大學委員會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若有改動,新的章程生效之日即是舊的章程失效之日。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若與本協會規定有衝突,以章程為準。
2016-2017屆協會負責人
會長:李夢飛
副會長:張詩如 孫思
辦公室主任:張林林
辦公室副主任:黃乾明
學術部部長:蹇欣澄
學術部副部長:閻文劼
宣傳部部長:王敏
宣傳部副部長:羅藝
外聯部部長:寇子川
外聯部副部長:汪為 葉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