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發展規劃處

南京財經大學發展規劃處

南京財經大學發展規劃處是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對學校事業發展規划進行研究、論證、編制,並進行協調、檢查、指導、督辦的職能部門,同時承擔對外聯絡,負責學校基金會、校友會等有關工作,處理校基金會、校友會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財經大學發展規劃處
  • 地點:南京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工作職責,崗位職責,處長崗位職責,副處長崗位職責,工作流程,

工作職責

1.跟蹤國內外高等教育、特別是財經高等教育的現狀、特點、規律和趨勢,組織開展學校中長期發展戰略研究,為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與重要政策提供高質量、建設性、可操作的研究報告、方案設計、政策建議或決策諮詢。
2.在深入實際、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研究,科學論證,擬訂並編制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學校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的建議方案,上報學校黨委審議、提交學校教代會討論審定,呈報省教育廳批准。
3.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擬訂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的修改、調整意見。
4.做好學校發展規劃在年度工作計畫中的落實工作及學校各單位、各部門相關規劃的執行及執行過程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工作。
5.圍繞學校發展目標和中心工作,與高教所等單位合作,深入研究和探討與學校發展密切相關的重要理論與實踐課題,積極參與教育科學研究項目工作,為學校改革與發展提供借鑑。
6.作為學校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辦事機構,按照學校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教育發展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基金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積極推動捐資助學,促進社會力量、校友對學校事業發展的支持,為學校爭取更多的發展資源。
7.作為學校校友聯誼會的辦事機構,廣泛聯絡校友,處理校友工作日常事務,知道各地校友聯誼分會的業務工作。
8.製作和管理校友會網站,全面蒐集、不斷充實、及時更新海內外校友的各類信息,搭建校友與母校之間聯繫的橋樑,為廣大校友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9.每年編輯、出版《校友通訊》兩期,指導學生社團“校友通訊社”。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職責

處長崗位職責

1.負責發展規劃處全面工作。2.負責組織開展學校中長期發展戰略研究,組織編撰有關研究報告、方案設計、政策建議或決策諮詢。3.在認真研究、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組織起草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學校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校園建設規劃的建議方案;撰寫學校發展規劃的調整意見。4. 負責學校發展規劃在年度工作計畫中的落實工作及學校各單位、各部門相關規劃的執行及執行過程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工作。5.負責與高教所合作開展與學校發展密切相關的重要理論與實踐課題的研究工作。6.負責指導學校基金會、校友聯誼會等相關工作。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處長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基金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制定教育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及基金會辦公室工作職責,參與基金管理工作。2.負責學校校友聯誼會日常事務,指導各地校友聯誼分會的業務工作。3.接待返校校友並做好服務工作。4.負責管理校友會網站,廣泛聯絡和服務校友。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 負責處理校友聯誼會日常事務,參與指導各地校友聯誼分會的業務工作。2.接待返校校友並做好服務工作。3.負責編輯、出版《校友通訊》;指導學生社團“校友通訊社”。4.負責發展規劃處辦公室有關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流程

學校規劃制訂工作流程:
1.進行學校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的調研與分析,包括機遇與挑戰、優勢與不足等,特別要進行與國內外財經類院校的比較分析。
2.進行規劃設計,提出規劃綱要框架,組織專家和職能部門進行研討,形成規劃綱要。
3.校領導討論審定規劃綱要。
4.根據規劃綱要的要求,完成規劃(徵求意見稿)。
5.校領導討論審定規劃(徵求意見稿)。
6.廣泛徵求院系和教師意見,修改形成規劃(討論稿)。
7.校領導討論審定規劃(討論稿)。
8.提交教代會討論審定。
9.報省教育廳批准。
10.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提出學校發展規劃的修訂、調整意見。
諮詢論證工作流程:
1.校領導布置諮詢任務,或者根據學校實際自行選定諮詢題目。
2.了解與諮詢任務或題目有關的基本情況,通過網路等現代化手段蒐集國內外相關高校的有關資料,形成調研提綱。
3.根據諮詢任務或題目需要,深入校內院系、部門或到兄弟院校、政府機關、相關部門等進行調研,形成調研論證報告。
4.有關校領導審閱調研論證報告。
5.根據校領導審閱意見,修改調研論證報告。
接受捐贈工作流程:
1.了解捐贈方的捐贈意願,宣傳學校發展基金會的章程和管理辦法。
2.根據與捐贈方的協商結果制定捐贈實施方案;在捐贈方與使用方之間進行溝通協調,達成捐贈口頭或書面捐贈協定。
3.辦理捐贈到賬資金有關手續,發放捐贈證書、紀念品;必要時組織捐贈儀式。
4.協調落實捐贈協定中學校需要履行的各項義務,認真解決協定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5.建立和保管捐贈檔案資料,保持與捐贈人的聯繫,定期向捐贈人反饋捐贈協定執行情況。
校友接到工作流程:
1.各院(系)將有關校友返校相關信息通知發展規劃處。
2.發展規劃處與學校有關單位聯繫並協調,會同有關院(系)制定校友接待具體方案。
3.校友返校期間,與有關院(系)共同提供聚會場所、參觀接待、交通、食宿等方面的便利和服務。
4.校友返校時,必要的聚會邀請學校領導出席;介紹學校最新發展情況;聽取校友對學校建設與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安排校友通訊社記者進行隨同接待及採訪,並對校友返校活動進行報導。
5.協助安排優秀校友代表為在校學生作報告。
6.校友返校活動結束後,相關院系及部門將校友通訊錄和聚餐情況報導、活動照片等資料交發展規劃處一份,以便宣傳與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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