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藝術學院圖書館是在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時,由上海美術專科學校、蘇州美術專科學校和山東大學藝術系的圖書館(室)合併而成,從1912年劉海粟先生創辦的上海美術專科學校建館起,至今已有百年歷史。
2018年12月,被中國圖書館學會公布為2017年全民閱讀先進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藝術學院圖書館
- 成立時間:1912年
- 總建築面積:15000餘平方米
- 占地:約3000平方米
館舍簡介,入館須知,借閱規則,規章制度,
館舍簡介
南京藝術學院圖書館是中國圖書館學會會員單位,全國美術院校圖書館專業委員會常務館。2010年,學院完成了圖書館改擴建工程,並正式命名為“逸夫圖書館”,新圖書館占地約30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15000餘平方米,總高6層,新館居於校園總體規劃的核心部位,聯接教學區和生活區,實行開放式布局,藏、借、閱、管一體化,與周邊環境協調,安靜幽雅,實為讀書學習的優美環境。
圖書館主要設有館務辦公室、采編部、流通部、閱覽部和網路技術部,開展美術設計、音樂表演、綜合圖書、報刊等流通與閱覽服務,現有工作人員30人。圖書館閱覽座位2300餘座,其中電子閱覽室座位186座,且全館實現無線網路全覆蓋。每周開放時間達80小時以上,很好地滿足了讀者對圖書館利用的要求。
圖書館面向全校師生讀者,提供參考諮詢服務,開設信息資源檢索公選課。積極支持二級學院資料室建設,現有設計學院、美術學院、音樂學院分館和影視學院、傳媒學院、舞蹈學院、人文學院資料室等。
圖書館館藏資源豐富,經過多年的建設,在數量和質量的基礎上形成了各自的門類體系,館藏文獻資源80萬冊(件),電子光碟約23000餘張。藝術文獻資源尤為本館特色,古今中外的音樂、美術、設計、影視等專業文獻已經具有相當規模、質量上乘,成為館藏文獻中的精華,是江蘇地區館藏藝術資料最豐富的圖書館之一。
圖書館從2003年起,實行計算機自動化管理,採用全省高校通用的先進的圖書管理軟體匯文系統。圖書館不斷加強數字資源建設,先後購買了書生之家數字圖書館、超星數字圖書館、外文數字圖書館、KUKE音樂數字圖書館、CNKI中文電子期刊全文資料庫、世界美術與台北故宮資料庫等;自建了音樂影視點播系統、世界音樂庫、江蘇音樂特色資料庫、八大山人全集等特色資料庫。
入館須知
1. 讀者須憑一卡通通過門禁系統刷卡驗證後方可入館,特殊情況可憑校內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入館,身份證件不得轉借。
2. 注重儀表,不得穿背心、睡衣、褲頭、拖鞋等入館。
3. 請按規定將包存入二樓自助存包櫃,禁止攜帶書包、背包、手提包等包類物品進入閱覽區域;如因學習所需攜帶筆記本、相機等電子產品,可裸機入館 。
4. 館內自助存包僅限於當日有效,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櫃存放各種物品;有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
5. 注意文明禮貌,維護公共秩序,勿用圖書、學習用具等物品搶占座位;不得隨意搬移閱覽桌椅;館內保持安靜,請勿喧譁。
6. 維護館內安全,禁止吸菸或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具有腐蝕性化學物品進館。
7. 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將食物及飲料帶入館內,請將廢棄物品丟入垃圾筒內,保持館內清潔衛生。
8. 愛護文獻資料,禁止塗抹、撕毀、刻畫、污損文獻;禁止私藏、偷盜書籍;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要賠償。
9. 閱後請將書刊放在桌上或放到還書車上,由工作人員回架。
10. 出入通道時如監測器鳴響,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檢查。
11. 自覺遵守圖書館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破壞正常閱覽及借閱秩序者,工作人員或受影響的讀者有權制止;對態度惡劣、故意擾亂圖書館秩序情節嚴重者,以及損壞、偷竊書刊或其他物品者將通知所在院系,並移交學校學工處以及保衛處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借閱規則
1. 讀者可憑本人校園卡在圖書館借閱圖書;不可代借、冒借。
3. 讀者在借書前,須自行檢查書中有無污損、缺頁等情況;若有污損需及時指出,否則責任自負。
4. 教職員工累計最大借閱冊數為8本;研究生累計最大借閱冊數為6本;本科生、成教生計最大借閱冊數為4本;通用借書證讀者累計最大借閱冊數2本。
5. 所借圖書借閱期限均為30天;教職員工、研究生可續借2次,本科生、成教生可續借1次,續藉手續應在圖書借閱到期之前的5日內辦理;續借期自所借圖書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續借期限為10天。借閱逾期將按照每本每天0.1元收取罰款。
6. 所借圖書在寒暑假內到達借閱期限者,可在假期結束後的10日內歸還,不作逾期處理。
7. 所借圖書在法定節假日內到達借閱期限者,應在節假日結束後的3日內歸還,不作逾期處理。
8. 讀者所需圖書複本全部借出時,可通過訪問主頁以自助方式辦理預約借書手續,也可到服務台辦理預約手續。預約圖書到館後,系統將提示讀者及時到預約圖書閱覽室借書處辦理借閱手續。預約圖書的保留期限為3天。
9. 閱覽室中所有圖書保留本、外文樂譜僅供閱覽,不出借;需要複印時,可以至閱覽室服務台或綜合服務部複印,每次複印限5份,複印完畢需即時歸還。
10. 所借圖書如有遺失,應在借期內以相同版本的圖書賠償,否則按有關圖書遺失賠償規定處理。若賠償後一個月內找到原書,可持賠款收據辦理退款,相關事宜參照圖書遺失賠償有關規定。
11. 所借圖書達到最大累計冊數不可再借新書;所借圖書逾期未還,或者有其它違章尚未處理解決的讀者,其圖書借閱、續借、預約等許可權將被凍結,待問題處理完畢許可權自動恢復。
規章制度
閱覽室規則
1. 圖書館內各種功能的閱覽室是讀者學習、閱覽的公共場所。本校人員一律憑本人一卡通入內。
2. 外單位人員查閱資料者請持單位介紹信或有關證件在辦公室辦理臨時借閱證後方能入內。
3. 不得攜書包、帶拉鎖的夾子、塑膠袋及本館所借書刊等進入室內。
4. 閱覽室內陳列書刊只限室內閱覽,未經特許,不得攜出室外。凡將資料擅自帶出者,圖書檢測儀報警,按違章處理,罰款20元。
5. 在書架上取書請使用代書板,每次不得超過兩冊,閱後按號歸架。
6. 需要複印的文獻,經工作人員辦理手續後由本館負責複印。違反規定者,須交圖書損失費20元。
電子閱覽室規則
1、讀者應持南京藝術學院“校園一卡通”進入本室,並在服務台刷卡後獲取機位號後對號入座,上機時輸入用戶名(校園卡學號)密碼為校園卡所捆邦銀行卡卡號後六位數。無捆邦銀行卡的同學密碼為:888888。每小時收費1元,離開時請點擊電腦桌面“結帳下機”圖示,否則電腦系統將延時30分鐘結帳下機。無證人員謝絕入室。
2、讀者進行電子文獻信息檢索前須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和網際網路檢索的基本知識,方可上機檢索。東西門廳檢索機只提供圖書館資源檢索使用。讀者自帶筆記本電腦不得帶入電子閱覽室使用。
3、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不看和輸入網上有損國家、學校,有悖四項基本原則、黃色淫穢的內容。
4、進入電子閱覽室的讀者,要聽從安排,不得隨意使用、挪動電子閱覽室內的各種設備。不得隨意插撥電源插坐,以防損壞電腦等設備。杜絕搶占和霸機現象。
5、不要擅自更改計算機系統、配置系統各級口令,未經允許不能刪除和修改系統軟體。
6、嚴禁讀者自攜帶筆記本電腦或光碟上機使用,違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請勿擅自下載、安裝任何軟體。如有需要,請與工作人員聯繫。請勿玩電腦遊戲 。
7、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帶入學校以外的人員參觀及使用本室機器。
8、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電子閱覽室,不準在電子閱覽室內會客、吸菸、吃東西,打鬧及一切影響閱覽的活動。
9、嚴禁將易燃、易爆、易揮發及腐蝕性溶劑帶入電子閱覽室。
10、正確使用計算機管理系統,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機器運行中若發生故障或產生錯誤,應保護現場,並立即向工作人員報告, 不得擅自處理, 不得自己開關機器。
11、為保證計算機網路暢通,防止病毒侵入,嚴禁私自攜帶光碟、磁碟進入圖書館使用。如需套錄數據,請將自備載體交工作人員進行技術處理後,在工作人員指導下使用。
12、愛護電子閱覽室內的各種機器設備, 保護環境整潔。不得擅自拆卸、移動機器。嚴禁亂動電源、線路和各部分設備。未經許可不得使用筆記本電腦。對損害設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13、不得亂仍雜物,隨地吐痰。保持室內環境衛生。違反圖書館計算機使用規則、造成計算機嚴重損壞者,須按原售價賠償。
圖書館文獻遺失、損壞、逾期的規定,為保護國家文獻資料防止損失特作如下規定:
1. 對盜竊文獻資料行為,報請學校依法處理,並追回原資料,如無原資料,按原資料價十倍罰款。
2. 遺失文獻資料者,以同樣版本實物賠償為原則,並付文獻加工費。無法賠償同樣版本的,視具體情況按下列辦法賠償現金。
(1) 1987年後出版的中文文獻按原價的五倍賠償;1987年前(含1987 年)出版的中文文獻按原價的十倍賠償。
(2) 外文文獻國內版按原價的五倍賠償;國外原版文獻按原價十倍賠償;孤本、絕版、珍貴書刊、畫冊等文獻按原價十五倍賠償。
(3) 全套分卷中一冊或一部分,在無法賠償原樣文獻時,按全套書總價的5-10倍賠償。
3. 讀者如有批點、劃線、塗改、污損等損壞文獻的行為,按下列情況處理:
(1) 若用鉛筆批劃、塗改書刊,要求借書人擦淨,並予以批評教育;若用原子筆、鋼筆、毛筆等勾畫、塗改或撕掉插圖,丟失其他附屬檔案時,視情節罰款原書價2倍。
(2) 污損嚴重、影響文獻繼續使用者,按遺失條款處理。
(3) 撕毀文獻,按原價五倍賠償,並通報批評。被損壞的文獻仍留在圖書館。
館際互借制度
1. 本館讀者(限本校師生)需要向與本館有館際互借關係的圖書館借書,可到本館信息諮詢部辦理相關手續。
2. 與本館有館際互借關係的圖書館借閱本館圖書,可憑館際借書證及本人有效證件到本館相關借閱處(室)辦理借書手續。
3. 憑館際互借證借閱的圖書借期為一個月,不得續借。
4. 憑館際互借證借閱的圖書不能按期歸還或丟失,讀者須按
5. 本館的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6. 辦理國家圖書館館際互借的讀者,讀者只須到圖書館信息諮詢部註冊,由圖書館工作人員負責借還書;辦理其他館館際互借的讀者,應先到圖書館信息諮詢部登記、換證,再自行到相關圖書館借還書。
圖書館館藏文獻複製規定
1. 複製本館館藏文獻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智慧財產權法,任何載體的文獻資料均不得複製整冊和著作權頁,複製篇章不得超過全書的三分之一,否則一切責任由複製者自負。
2. 學位論文只能查閱,不得複製。
3. 本館所購買的電子資源均提供免費下載,讀者必須嚴格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維護原作者和出版者的智慧財產權利益。
4. 讀者在下載複製網際網路信息時,必須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制定的《網際網路信息管理辦法》。本館不承擔由於用戶不可控原因造成的侵權責任。
圖書館存包櫃使用規定
1. 存包櫃是圖書館為方便廣大讀者而提供的設備,供讀者無償使用。讀者應愛護公共設施,不得損毀。
2. 使用存包櫃前,請務必仔細閱讀箱體上所標明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並嚴格遵照執行。
3. 開箱存放物品後,請及時關閉櫃門並妥善保管好一卡通或密碼條。因讀者錯誤操作所造成的物品損失由讀者負責。
4. 不得存放易爆、易燃物品,如因違反規定而造成的不良後果,追究存包人責任。
5. 現金及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不要放入存包櫃內,如違反規定,後果自負。
6. 存放的物品請在當日閉館前取走,不得過夜存放。
7. 一卡通、密碼條開門僅一次有效,如需再存請另開櫃門。
8. 因各種原因造成櫃門無法打開時,請及時找在場的工作人員解決。但讀者必須向工作人員出示有效憑證(如密碼條、一卡通、學生證等),並說明櫃內所存物品的大致情況。櫃門打開後請與工作人員共同清點物品,並在“應急開箱登記本”上登記,然後方能取走物品。
9. 存包櫃出現故障時,請配合工作人員的工作,耐心等待。
10. 本規定未盡事宜,圖書館擁有最終解釋權。
備註:過刊合訂本借閱期限為10天,每次限借2冊,可續借1次。圖書借閱期限為30天, BALIS成員館讀者圖書借閱期限為45天。
圖書館報告廳使用收費標準
經過近一年多的試運行,圖書館報告廳的使用已經步入了正常工作狀態,為了更好的保持維護報告廳設備的正常運行,保障校內外會議活動的開展。我們擬定了圖書館報告示廳管理暫行收費標準,按照新的管理制度,申請使用報告廳的單位需在圖書館辦公室領取《使用申請表》和《安全協定書》,填寫並加蓋公章後送館領導審批、按照標準去辦公室交納相關費用,然後持交費回執單去報告廳管理部門接洽使用報告廳事宜。
根據報告廳音響、空調等設備的配備情況、現制定了以下收費標準:
使用單位 | 場租基本費 | 空調費 | 管理費 | 備註 |
校外會議 | 1500/場 | 200/場 | 200/場 | 橫幅200/條 |
校極會議 | 600/場 | |||
校內單位 | 800/場 | |||
校內師生 | 600/場 |
以上標準參考了校內外演出、會議活動等場所的收費標準,並結合了圖書館報告廳的實際情況擬定此收費標準,每場為3小時。具體情況需在實際操作中加以改進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