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在3月10日又公布了《南京府官制》,作為改革地方政權機關的模式。關於改革司法制度 南京臨時政府於1912年3月2日頒布《大總統令內務、司法兩部通飭所屬禁止刑訊文》,3月 11日頒布《大總統令內務、法務部通飭所屬禁止體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