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區審計局,是南京市高淳區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高淳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高淳區淳溪街道康樂路19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組織起草審計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地方性意見。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長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區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區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加強審計機關政治建設,自覺接受上級審計機關領導,推進審計全覆蓋,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開展大數據審計,加強對全區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發揮社會審計專業優勢,強化審計整改工作,增強審計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承擔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和機關作風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等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內審協會工作。
(二)法規與審理科
負責起草審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審計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審計統計、審計調研工作;收集和整理財經審計法規,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檢查審計建議的採納和落實情況;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牽頭負責本局上級審計部門組織的業務質量檢查與考核,並配合局辦公室做好綜合考核;牽頭負責審計業務培訓、審計整改掛銷號等工作。
(三)財政審計科
組織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牽頭負責年度區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工作,落實區級預算單位財務數據採集分析全覆蓋;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區級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日常業務主要對接區人大及區財政局、發改局等相關部門,以及8個鎮街,負責辦理與對接部門相關的政府交辦事項、法律法規的收集整理、業務諮詢、內審工作指導等。
(四)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協調、總結調研和指導檢查;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牽頭對全區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日常業務對接紀檢監察、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辦理與對接部門相關的政府交辦事項、法律法規的收集整理、業務諮詢、內審工作指導等,側重與經審工作相關的事項和業務。
(五)電子數據審計科
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負責局電子數據審計工作,組織協調、總結調研和指導檢查;組織對區級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審計;承擔局機關信息系統管理工作。日常業務主要對接衛健委、民政局、醫保局等部門,負責辦理與對接部門相關的政府交辦事項、業務數據的採集和分析、法律法規的收集整理、業務諮詢、內審工作指導和業務等。牽頭全局信息化考核工作。
(六)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承擔區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日常業務主要對接農業農村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規資局、供銷總社等相關單位,負責辦理與對接部門相關的政府交辦事項、法律法規的收集整理、業務諮詢、內審工作指導等。
(七)企業審計科
組織區屬國有企業和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及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區政府交辦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投融資平台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地方政府性債務、招商引資及營商環境等專項審計調查工作;日常業務主要對接區屬國有企業、國資辦、金融監管局、工信局、商務局等相關部門,負責辦理與對接部門相關的政府交辦事項、法律法規的收集整理、業務諮詢、內審工作指導等。
(八)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組織審計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日常業務主要對接城建局、房產局、交通局、城管局等相關部門,負責辦理與對接部門相關的政府交辦事項、法律法規的收集整理、業務諮詢、內審工作指導、重大項目稽察等。
現任領導
局長:程霞
經濟責任審計科科長:孫婷
審計中心主任:王敏
企業審計科科長:芮順平
企業審計科副科長:芮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