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浦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0號)和《中共南京市浦口區委 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浦口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浦委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浦口區科學技術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南京市浦口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設在區科學技術局。
南京市浦口區科學技術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浦口區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區雨合路20號芯浦科創中心
- 所屬部門: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董喬忠(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綜合改革,推動科技成果項目、新型研發機構落地,推進校地融合發展。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推進科技創新創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承擔推動科技與金融結合相關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級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推進全區重點研發機構、科技公共服務平台等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促進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聯繫駐區高校、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劃。
(七)牽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負責指導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
(九)負責國際科技合作和交流,研究制定全區國際科技合作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國際科技合作項目計畫組織實施,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負責科技領域投資促進工作。
(十)推進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落實科技報告制度。
(十一)配合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組織實施有關科技人才計畫。負責外國專家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普及科學知識,傳授科學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指導科普設施建設、科普隊伍建設。負責科技社會組織相關管理工作。
(十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表彰、宣傳、舉薦優秀科技工作者。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
1.劃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引進外國智力和外國專家管理職責。
2.將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專利管理職責劃出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3.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121”戰略,以“市場化、高端化、國際化、融合化、集群化、法治化”為主攻方向,以科技型企業培育為重中之重,以建設新型研發機構為突破口,以推動高新園區高質量發展為支撐,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科技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新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加強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組織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綜合改革相關工作;推進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負責科技規範性檔案初審、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落實安全生產有關工作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部門經費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編制及組織實施區級工業科技研發和產業化計畫等項目;指導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組織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科技產業園認定及眾創空間備案;負責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組織實施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計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等項目,培育企業創新梯隊;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負責開展寧科貸、蘇科貸工作;負責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申報管理,負責高新條口的科技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
(三)科技人才科(社會發展與農村科技科)。配合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有關科技人才計畫;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負責外國專家等國際人才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重大人才工作的組織與推進;負責高層次創業人才的管理與服務;擬訂國際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編制和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落實國家、省“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指導國際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推動國際技術轉移工作;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牽頭負責科技領域投資促進相關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城鄉科技發展,指導農業和涉農工業科技進步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農業農村科技、社會發展計畫,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業科技載體建設和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工作;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以及其他社會事業領域的科技工作;負責區、街道園區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的認定、考核、管理;負責對街道園區科技管理機構和人員的業務指導、管理工作;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產學研合作科。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基礎平台建設計畫;負責技術創新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公共服務平台等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研技術裝備、實驗動物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產學研結合發展規劃和政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負責聯繫駐區高校、科研院所有關工作;組織產學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談活動;負責創新型區、創新型街道建設的推進工作;擬訂科技成果產業化、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等政策措施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計畫;負責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負責科技成果登記、科技獎勵等相關工作;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負責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培育科技中介組織;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技術契約登記工作;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五)科學技術普及部。制定全區科協系統科普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科學技術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科普網路建設,對街道園區科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與日常聯絡;組織開展民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科普工作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崇尚科學、破除迷信和反對邪教活動;負責開展民間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對區級科學技術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街道園區科協學會的業務工作;組織全區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諮詢;負責全區企事業科協、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組織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金橋工程”、“廠會協作”、“講、比”競賽活動年度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做好舉薦人才、評選表彰優秀科技工作者工作;指導所屬學會的學術活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承辦優秀學術論評選、表彰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董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