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鄴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南京市建鄴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南京市建鄴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南京市建鄴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建鄴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雨潤大街99號2棟607
  • 所屬部門: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京市建鄴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文電、組織人事、檔案、宣傳、教育培訓、安全、保密、財務、後勤、政務、局內外聯繫及綜合協調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承擔退役軍人輿論宣傳工作;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雙擁優撫科
承擔協調全區擁軍優屬工作,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及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與管理工作,配合省、市做好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入葬軍人公墓的相關工作,協調做好烈士評定和有關烈士備案事項,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協調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按照上級要求落實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協調移交地方的離休、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相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安置就業科
擬定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政策、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移交地方安置的復員幹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擔區級單位計畫安置和計畫外選調工作並做好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組織退役士兵自主就業事務的落實工作;擬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一)宣傳並落實上級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區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三)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宣傳落實。
(五)協調移交地方的離休、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相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優待撫恤政策,組織開展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擬訂區“雙擁”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落實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關於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承擔革命烈士的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負責落實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紀念活動等工作,配合省、市做好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入葬軍人公墓的相關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及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與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審核擬列入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明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地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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