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
- 審判時間:2015年1月16日
- 受賄金額:1132.089318萬元
案件簡介
經依法審查查明,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崑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等7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蘇州市錦聯經貿公司違規承攬項目提供幫助,1999年至2012年下半年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抗訴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務總計折合人民幣1132.0893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