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

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

2015年1月16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
  • 審判時間:2015年1月16日
  • 受賄金額:1132.089318萬元
案件簡介
經依法審查查明,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崑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等7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蘇州市錦聯經貿公司違規承攬項目提供幫助,1999年至2012年下半年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抗訴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務總計折合人民幣1132.0893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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