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區文化和旅遊局

南京市六合區文化和旅遊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六合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1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六合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區體育局、區廣播電視局牌子。

南京市六合區文化和旅遊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六合區文化和旅遊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所屬部門: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田志文(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文物、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育事業、旅遊業和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建設,推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深入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發展。
(七)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區公共文化、體育等公益性重點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旅遊產業、文化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區旅遊。統籌規劃全區民眾、競技和青少年體育發展。
(八)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的安全與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 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全區文化遺產管理,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對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進行監 管,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
(十三)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交流活動。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強化事中事後 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深化“不見面審批服務”, 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全面提升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 不斷最佳化我區營商環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公開、信息、機要保密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務管理、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系統安全保衛、信訪維穩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系統年度目標管理和目標考核;承擔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政策調研;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覆辦理工作;負責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開展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聘用人員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承辦機關黨委工作;負責局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承辦局領導班子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負責系統基層組織建設;負責黨的群團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體育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體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指導旅遊度假區、A級景區、鄉村旅遊景區創建;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休閒度假旅遊、生態旅遊發展;推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和旅遊風情小鎮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行業招商引資相關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組織推進全域旅遊,擬訂鄉村旅遊扶持政策、發展規劃、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鄉村旅遊項目建設、品牌打造和宣傳行銷;承擔文化旅遊體育經濟運行監測工作;指導協調體育產業工作,指導促進體育小鎮建設,培育和發展體育健身、競賽、表演市場。
(三)文旅推廣科。擬訂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旅遊市場和品牌建設;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和重點旅遊產品、旅遊線路、體育精品線路的國內市場推廣;負責文化旅遊宣傳行銷、媒體平台開發建設;組建區內文旅企業聯合行銷機制,並推動有效運行;負責組織區內重大旅遊促銷、節慶及商務會展活動;組織開展國內旅遊市場跨區域合作;指導、管理、企業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承擔宣傳推廣體系機制建設及創新工作;統籌建設文化旅遊與相關領域、產業聯合行銷體系;指導旅遊企業市場行銷,管理培育導遊、講解員、行銷人才隊伍。
(四)文化藝術科。擬訂全區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 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高水準的文藝團體;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推動各類民眾性文化活動的開展;負責業餘文藝團隊、文化志願隊伍的發展與管理;推進民眾、少數民族、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推進指導民間文化藝術發展,培養和發掘文化藝術鄉土人才;管理、培育與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和發展; 組織和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傳播和推廣工作。
(五)文化遺產科。擬訂全區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物科研、培訓、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級文物保護項目申報推薦和區級文物保護項 目的申報與審核;承擔全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文物督察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組織全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負責全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考古工作;負責本區區級以上文保單位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及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埋藏區的劃定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本區配合基本建設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以及重要地下文物遺存保護管理工作;對相關審批事項進行行業監管。承擔全區博物館及可移動文物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制度規範;按有關規定對文物流通市場進行監管;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和徵集工作。
(六)市場管理科(安全應急科)。擬訂各行業市場管理政 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各行業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管理文化、旅遊市場;負責廣播電視、體育高危項目的行業監管;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監管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旅遊市場投訴;負責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擬訂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行業應急救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組織、協調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綜合行政執法統一行動,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律監督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七)公共服務科(民眾體育科)。擬訂全區文化、旅遊、 體育、廣播電視服務政策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各行業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各行業公共服務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區內各行業公共服務場所開放服務工作;指導推進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街鎮文體服務中心、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廣播電視站(所)及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組織各行業公共事業發展指標的綜合計畫與考核工作;負責指導規劃本系統基本建設,各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及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協調各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推進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指導各行業裝備技術提升;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全區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聯繫體育社團,做好社團發展管理及業務指導;加強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文化、文物、旅遊和廣播電視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和審批。
(八)體育競技科。擬訂全區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指導、協調全區體育競賽活動;承辦省市承擔有關體育競賽審批申報工作;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項目布局與業餘訓練;加強對區體校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基地發展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隊參加市級以上競賽與運動會,做好體育後備人才培養、輸送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宣傳、體育科技工作,推廣體育科研成果;指導全區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九)廣電管理科。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導和應急 播報;組織實施全區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工作;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三網融合”;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管理和業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承擔信息網路、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和視頻點播業務的監管;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田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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