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現代服務業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商務領域發展規劃和目標,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對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和開放型經濟改革發展戰略進行探索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二)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組織推進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對拍賣、二手車、成品油、藥品等特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推動老字號保護髮展,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的責任,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商貿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負責全區貨物進出口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推進全區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協調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實施全區科技興貿戰略,指導、推進全區出口基地建設。
(六)負責擬訂全區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技術進出口相關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區商務系統招商引資發展規劃和指導性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商務系統境內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動,具體負責本行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八) 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利用外資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實施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負責外資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規範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協調外商投資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九) 負責全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備案、報批和推進全區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非金融類,含在港澳台地區投資,下同),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含境外就業,下同)等,並實施監督與管理,指導和推進我區企業實施和參與的境外合作園區建設及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區境外勞務糾紛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十) 研究提出推進全區電子商務發展的工作意見,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區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一)負責商務系統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幹部管理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商務人才隊伍建設,督促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在商務系統的落實。
(十二)負責城市菜籃子工程規劃、建設、管理,牽頭組織協調“菜籃子”區長負責制考核,保障市場蔬菜、副食品供應,完善“肉、菜”等重要農副食產品的市場儲備,推進食用農產品等重要產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
(十三)貫徹落實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監督管理國有資產,負責組織指導系統企業資產運營管理和企業改革改制工作,維護國有資產運營、流轉及管護安全。
(十四)加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六合區支會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商務局要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制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和管理,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維穩、“12345”平台、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法制建設、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作風建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等辦理工作;牽頭擬訂商務發展戰略、規劃及年度工作目標計畫及考核,起草商務工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統籌協調商務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商務系統黨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商務系統意識形態、新聞宣傳、理論研究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商務系統的落實;指導商務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民族宗教、黨派以及統戰、知識分子、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等;負責離退休老幹部、軍轉乾等群體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務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系統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編制、財務、系統資產租金收繳等管理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科(菜籃子工程辦公室)。研究、擬訂市場體系建設政策,推動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組織編制與實施商業網點、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城市社區商業、農村商業及商業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引導各級財政及社會資金投資建設大型商業項目和流通基礎設施。負責市場體系建設項目申報,配合實施財政性市場體系建設投資項目。按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承擔全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加強農貿市場規劃、提檔升級與建設,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和應急調運;牽頭推進食用農產品等重要產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牽頭全區商貿流通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五)流通業發展科。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創新,積極培育大型商貿企業集團,支持促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促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業態的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促進老字號保護與發展,牽頭推動老字號保護、傳承與創新工作。建立現代流通網路體系,負責所涉行業的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文明創建、展會等有關綜合性的工作;加強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供應鏈發展和供應鏈體系建設,促進現代物流發展和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推進全區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及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係,規範行業行為。負責酒類、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單用途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商貿服務業指導意見,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六)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科。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消費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調控建議;負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綜合協調、分析和推進工作。負責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配合擬訂我區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七)對外貿易科(服務貿易科)。擬訂全區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貨物進出口的統計監測和運行分析,擬訂外貿促進計畫,組織、指導和協調外貿促進活動,多元化開拓國際市場,指導、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出口品牌和進出口基地建設;負責全區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政策,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全區跨境電商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執行國家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和落實對我區出口商品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及應對工作,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協助上級部門做好所涉行政許可、備案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擬訂並實施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負責全區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促進工作,負責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相關招商工作,推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公共平台建設。
(八)外資外經科。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區利用外資發展戰略及促進政策,負責分析研究全區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送全區外商投資工作動態,提出吸收外商投資工作建議;負責全區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企業的上報,負責做好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工作,負責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負責推動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轉型升級,負責全區外資總部、功能性機構、研發機構的政策上報兌現及推進服務,負責重點外資項目的引進、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統計和外資企業運行情況分析,負責全區利用外資綜合評價和考核獎懲,牽頭組織實施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外商投資事中事後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及履行契約、章程的情況,協調、指導外商投資投訴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全區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等工作;負責企業申請國家及省市有關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扶持政策初審工作。
(九)資產安全科。貫徹落實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負責制定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依法依規監督管理系統內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重組、租賃、出讓、處置、投資、擔保等工作;指導系統企業資產運營、考核管理,推進企業改革改制工作和處理改制企業資產遺留問題。配合區相關部門做好系統房產徵收拆遷工作。負責系統愛國衛生和環境衛生以及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負責商務系統防汛排澇和城市標準化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配合區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系統企業和商貿行業經營者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系統企業和商貿行業經營者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系統企業和商貿行業開展好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相關科室開展所涉行業安全生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