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2010年,根據(蘇委[2010]63號)和(寧委[2010]43號),設立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所在城市:南京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職責:人口和計畫生育
簡述,主要職責,領導分工,部門分工,

簡述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63號)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43號),設立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的責任。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對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責任。
(二)負責擬定和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
(三)負責貫徹執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定。承擔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的責任。承擔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責任,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承擔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的責任。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承擔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的責任。
(五)負責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協助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承擔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責任。負責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助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負責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具體實施有關國際援助項目。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聯繫市計畫生育協會。
(八)承擔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管理使用的責任。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姬桂玲(主任、黨組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劉貴春(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與信息處、流動人口管理處、機關黨總支。
王安琴(副主任):
分管宣傳教育處、科學技術處、藥具管理站。
唐明明(紀檢組組長):
負責紀檢工作。分管監察室。
朱淮揚(副巡視員):分管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所。
李培生(副巡視員):分管協會秘書處。
陳新林(副巡視員):分管人教處。

部門分工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繫;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聯繫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制定全市人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審核全市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2、政策法規處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議,組織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行政複議、信訪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3、發展規劃與信息處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承擔相關的統計分析、信息綜合、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相關工作;指導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協助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規範、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
5、宣傳教育處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6、科學技術處
擬定全市計畫生育科技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範;指導各級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核發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引進、推廣、套用計畫生育新技術、新方法;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保健行動計畫;組織實施獨生子女病殘兒和市級節育手術併發症醫學鑑定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項目;協調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國際援助項目。
7、機關黨總支
負責黨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8、紀檢監查室
市紀委派駐市人口計生委,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廉政勤政等情況;承辦市紀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9、計畫生育協會秘書處
1)協助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的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人口與計畫生育方案;
2)依法維護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權利,促進實現男女平等;
3)向育齡民眾、青少年、兒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殖健康服務工作;
4)致力於杜絕不安全的人工流產;
5)確保在提供服務和信息時,對服務對象沒有歧視,不因服務對象無支付能力而拒絕服務;
南京市計畫生育協會發揮會員帶頭、宣傳、服務、監督、交流作用,動員和組織廣大民眾參與計畫生育、扶貧開發、社區發展、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10、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所
南京市京市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所(南京市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務中心)隸屬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委員會,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始建於1984年,1991年單位由南京市婦產醫院搬至現在地址。工作人員由具有衛生專業技術職稱的高、中、初技術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面向全市民眾開展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從事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及不孕症的診治服務,為流動人口進行環情、孕情檢查,指導基層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等。
11、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南京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負責全市的藥具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建設,崗位責任制,計畫調撥,發放時間,宣傳培訓,帳冊管理,倉儲管理,隨訪服務,雙向交流等,承擔著避孕藥具的發放,及時向廣大育齡人群(包括流動人口)提供安全可靠的藥具。每年免費供應的藥具達200萬元,為降低人口數量,穩定低生育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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