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

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是經雲南省教育廳批准並在教育部國際司備案、由雲南大學於2018年12月在昆倡議成立的高等教育區域性國際合作機制,聯盟秘書處永久性設在雲南大學。

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的成立旨在進一步增進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國家間的人文交流與民心相通,搭建區域高等教育交流與合作的平台,構建區域高等教育共同體。迄今為止,參加兩亞聯盟活動的中外大學已逾120所,其中的南亞東南亞大學占75所,涵蓋了巴基斯坦、高棉、寮國、緬甸、孟加拉國、馬來西亞、尼泊爾、斯里蘭卡、泰國、印度尼西亞、新加坡、越南等國。

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已成為南亞東南亞地區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成為了雲南省“輻射中心”建設的重要助力,其影響力已得到初步彰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
  • 外文名:S&SE ASIAN UN 
  • 別名:兩亞聯盟
  • 成立時間:2018年12月
  • 聯盟屬性:大學聯盟、高校聯盟
  • 聯盟地域:南亞、東南亞
  • 大學數量:120餘個 
  • 秘書長林文勛
  • 永久秘書處雲南大學 
發展歷程,機構領導,品牌活動,公共外交職能,發展前景,昆明宣言,聯盟章程,

發展歷程

20223年12月,第三屆南亞東南亞大學校長論壇舉行,南亞東南亞大學秘書處在工作匯報上提到,目前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已有118所成員高校,覆蓋南亞東南亞16個國家,舉辦3屆大學校長論壇,邀請了24位外方高校代表作為校際交流大使。開展了14場學術會議,建立了4個學術分委員會,開設了7個學生交流項目,擁有3位講席教授。

機構領導

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執行秘書長:胡金明

品牌活動

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已打造四大品牌活動,包括南亞東南亞教育合作論壇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論壇(雲南省教育廳主辦)、雲南國際人才交流會(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主辦)、南亞東南亞學生體育文化交流周國際大學聯盟會商機制等。其中,大學聯盟會商機制由兩亞聯盟發起成立,是我國大學聯盟的第一個會商機制與平台,首次會議共有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10所高校的14個國內主要大學聯盟秘書處參加。

公共外交職能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積極發揮高校的公共外交職能,促進中外高校師生民心相通,取得顯著成效。第一,輿情引導。聯盟秘書處牽頭起草了《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聯合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倡議》(中英文版),並發起《倡議》聯署活動,得到了12國60所高校的積極回響。這是亞洲高校首次就疫情聯合發聲,高校以獨立第三方的身份發出了抗疫的正能量,為阻止對我國的污名化做出了貢獻。第二,積極提供疫情期間亟需的公共產品。為更好地落實《倡議》精神,聯盟秘書處先後召開了三次國際研討會,主題分別為“校園抗疫”、“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後的區域合作:新機遇與新作為”、“新冠疫情後的國際人才培養”線上研討會,促進了各成員高校互學互鑒,進一步提升校園防疫、抗疫水平,並為後疫情時代的區域合作提供了智力支持。第三,促進中外師生民心相通。聯盟秘書處面向成員高校師生開展了“我的抗疫故事”短視頻/文章徵集活動,來自印度、泰國、馬來西亞、緬甸、巴基斯坦等國的師生踴躍參與了徵集活動,凝聚了共同抗疫的力量。相關故事和短視頻因內容精彩、可讀性強被中國日報網英文網站全文轉載,並在臉書和推特等官方賬戶推送。

發展前景

目前,兩亞聯盟舉辦的活動已呈現縱深的層次拉伸、類別多樣性擴展、成員大學不斷增多等幾個特點,初步彰顯了兩亞聯盟前期的建設成效。下一步,兩亞聯盟將實施論證通過的《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四年發展規劃(2020-2023)》,逐步從打基礎階段步入提質增效階段,繼續發揮自身優勢,不斷提高對南亞東南亞高等教育的輻射能力,進一步促進中國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的民心相通和政策溝通,助推“一帶一路”合作走深走實、行穩致遠。

昆明宣言

為進一步增進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國家人民相互間的理解,搭建區域高等教育交流與合作平台,促進區域優先發展領域的合作研究,提升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國家大學之間的合作水平,構建區域高等教育共同體,助力中國與南亞和東南亞國家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致力於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智慧和力量,我們願意與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國家各有志大學,按照平等、自願、合作、發展的原則組成非營利性、非法人的區域性國際大學聯合體,共同倡議成立“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在各國法律法規框架內開展以下活動:
一、聯盟定期舉行校長論壇,圍繞區域國際高等教育創新發展的共同議題開展對話,增進各大學間相互理解,共同分享辦學經驗;
二、搭建聯盟成員資源共享平台、建立聯盟內高校國際化需求信息庫;
三、推動人才聯合培養,積極探索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實施本科生和研究生聯合培養、學分互換、學歷互認,建立聯盟內國際認證體系,提升創新人才培養水平;
四、推進科學研究的國際合作,加強智庫交流,共建國際聯合實驗室和其他科研平台,共同助力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五、打造特色品牌,不斷豐富合作的形式和內容,拓展交流的廣度和深度,讓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成為深化雙邊或多邊關係的互動平台,提升聯盟各成員大學的國際影響力。

聯盟章程

我們,中國與南亞東南亞國家有關大學,為了增強相互間的理解, 促進相互間的交流與務實合作,共同提升區域高等教育的質量和水平, 經“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創始成員大學代表協商一致,認可雲南大學的倡議並同意成立“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聯盟名稱
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以下簡稱“聯盟”)。
第二條 聯盟性質
本聯盟是由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地區國家的大學,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共贏的理念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非法人的區域性國際大學聯合體。
遵照各國相關法律法規,聯盟成員之間在高等教育領域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人文交流等合作。
本聯盟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與其他既有大學聯盟一起開展更加廣泛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三條 聯盟宗旨
本聯盟旨在增進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國家人民相互間的理解,搭建區域高等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平台,促進聯盟成員在區域優先發展領域的合作,提升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國家大學的辦學水平,構建區域國際高等教育共同體,助力中國和南亞、東南亞國家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智慧和力量。
第四條 聯盟任務
(一)加強聯盟成員間的人文交流與合作;
(二)促進聯盟成員間的人才聯合培養;
(三)拓展聯盟成員間科研合作的渠道;
(四)舉辦“南亞東南亞大學校長論壇”;
(五)搭建聯盟成員間資源共享平台;
(六)開展聯盟成員商定的其他活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聯盟成員代表大會
聯盟成員代表大會是聯盟最高議事和決策機構,由聯盟成員的授權代表組成。
聯盟成員代表大會職責:
(一)審議和決定聯盟章程修改及聯盟內部管理制度;
(二)審議和決定由秘書處提出的聯盟發展規劃、工作計畫等;
(三)審議和決定聯盟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四)提出聯盟重大發展事項的建議;
(五)審議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 聯盟成員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聯盟成員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重大決議事項經與會聯盟成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第七條 聯盟秘書處
聯盟在中國雲南大學常設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 1 人,專員若干。秘書長由雲南大學校長擔任,領導和組織秘書處開展工作。
第八條 秘書處職責
(一)處理聯盟日常事務;
(二)執行聯盟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收集整理聯盟成員的提議並報聯盟成員大會討論;
(四)起草聯盟發展規劃、聯盟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報告;
(五)籌備每年一度的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校長論壇”;
(六)協助聯盟成員在所在國開展聯盟活動;
(七)協助聯盟專業委員會開展活動;
(八)募集和管理聯盟發展基金,為聯盟日常工作和相關重大活動提供資金支持;
(九)編制聯盟工作通訊;
(十)管理聯盟內部檔案;
(十一)不定期向聯盟成員傳送交流與合作的需求信息;
(十二)統籌聯盟其他事務。
第九條 聯盟專業委員會
根據聯盟成員代表大會決議,聯盟內可設定各類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本專業委員會的職責、發展規劃及擬開展
的各類學術活動,由秘書處提出建議並報聯盟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章 聯盟成員
第十條 聯盟成員的組成
聯盟成員是指參加本聯盟的各大學,分為聯盟創始成員和非聯盟創始成員兩類。聯盟創始成員自動成為聯盟成員,享有聯盟成員權利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非創始成員的加入
凡承認本聯盟章程,願意承擔聯盟發展義務的大學,均可自願申請加入本聯盟。
自願加入本聯盟的大學應向聯盟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請,聯盟秘書處依照本聯盟章程進行審核後向聯盟成員代表大會提出建議,經聯盟成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可成為聯盟成員。
第十二條 聯盟成員的權利
(一)參與聯盟各項活動的權利;
(二)提出關於聯盟建設與發展建議的權利;
(三)享有章程修改建議的權利;
(四)獲得聯盟提供的開展各種交流與合作資助的權利;
(五)查詢聯盟內部檔案和信息的權利;
(六)監督聯盟工作的權利;
(七)退出本聯盟的權利;
(八)聯盟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聯盟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聯盟章程的義務;
(二)維護聯盟權益的義務;
(三)執行聯盟成員大會的義務;
(四)參加聯盟活動的義務;
(五)聯盟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聯盟會費
本聯盟不向聯盟成員收取會費。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聯盟章程的修改
本章程如需修改,應由聯盟成員十分之一以上書面提議,由聯盟成員代表大會按議事規則決定。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有中文和英文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如有異議,以英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聯盟創始成員授權代表簽字後,交秘書處存檔。
第十八條 本章程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經聯盟成立大會通過生效。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聯盟秘書處。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