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戰爭險條款是倫敦保險人協會制訂的承保戰爭風險(貨物)的條款。共八條。第一條是列明承保的責任範圍,其內容有:(1)英國海上保險單標準格式中為戰爭險不保條款所排除的風險;(2)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險標的的滅失或損壞: ①敵對行為、類似戰爭活動、內戰、革命、叛亂、暴亂或因而引起的民眾鬥爭; ②水雷、魚雷、炸彈或其他戰爭機械; ③為避免這些條款承保的危險所造成的滅失,或與為了避免這種危險有關而發生的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戰爭險條款的第二條是除外責任,其內容有:(1)屬於航程挫折的索賠;(2)原子或氫核裂變及聚變或放射性物質等造成的損壞和費用;(3)英國海上保單標準格式中戰爭險不保條款中承保的滅失或損壞;(4) 由於延遲、內在暇疵、或是市場跌價的損失等近因所造成的滅失或損壞,或是由於延遲所產生的費用。協會戰爭險條款的第三條規定,對索賠的償付不計免賠率。第四條是關於戰爭險責任起訖的規定,貨物戰爭險保險期限按水上危險精神,只負責在水面上的運輸,不是倉至倉。第五條是承保水雷和棄置魚雷的責任起訖規定。第六條規定,保險契約中與第二條中的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條、第五條相牴觸的部分無效。第七條規定,在發生危險變更時,只有立即通知保險人並加付保費保險才繼續有效。第八條規定了被保險人的施救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協會戰爭險條款
- 制訂單位:倫敦保險人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