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存款利息

是指客戶通過與銀行簽訂《協定存款契約》,約定期限、商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由銀行對基本存款額度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部分按結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於活期存款利率、低於六個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協定存款利率給付利息的一種存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協定存款利息
辦理指南,開戶,存入,支取,結息,銷戶,注意事項,

辦理指南

中國工商銀行可與客戶簽訂單位協定存款契約,在結算賬戶之上開立協定存款賬戶,並約定結算賬戶的額度,由銀行將結算賬戶中超額度的部分轉入協定存款賬戶,單獨按照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開戶

單位應與開戶行簽訂《協定存款契約》,契約期限最長為一年(含一年),到期任何一方如未提出終止或修改,則自動延期。凡申請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協定存款賬戶的單位,須同時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結算戶”),用於正常經濟活動的會計核算,該賬戶稱為A戶,同時電腦自動生成協定存款賬戶(以下簡稱B戶)。如單位已有結算賬戶,則將原有的結算賬戶作為A戶,為其辦理協定存款手續。

存入

協定存款的起存金額請向當地工商銀行諮詢。

支取

協定存款賬戶的A戶視同一般結算賬戶管理使用,可用於現金轉賬業務支出,A戶、B戶均不得透支,B戶作為結算戶的後備存款賬戶,不直接發生經濟活動,資金不得對外支付。

結息

每季末月二十日或協定存款戶(B戶)銷戶時應計算協定存款利息。季度計息統一於季度計息日的次日入賬;如屬協定存款契約期滿終止續存,其銷戶前的未計利息於季度結息時一併計入結算戶(A戶)。
單位協定存款的利息計算參照人民幣活期存款的相關規定。

銷戶

協定存款契約期滿,若單位提出終止契約,應辦理協定存款戶銷戶,將協定戶(B戶)的存款本息結清後,全部轉入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中。結清A戶,B戶也必須同時結清。在契約期內原則上客戶不得要求清戶,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聲明,銀行審核無誤後,辦理清戶手續。

注意事項

1. 如開戶行已開辦通存通兌業務的,協定存款賬戶(A戶)內資金可以在其它已聯網機構使用。
2. 協定存款餘額兩年以上(含兩年)低於起存金額的,將利息結清後,作為一般賬戶處理,不再享受優惠利率。
3. 協定存款賬戶連續使用兩年以後仍需繼續使用,須與銀行簽訂《協定存款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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