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卓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烏蘭察布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卓資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36號)有關精神,設立卓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卓資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卓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地區:卓資縣
  • 所屬部門:卓資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新春(負責人)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1、信訪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牌,職能劃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增加指導、監察全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3、強化服務和應急、監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卓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綜合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
1、協助卓資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卓資縣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卓資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等文稿。
2、負責卓資縣人民政府會議的組織準備和審批工作,協助卓資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3、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的請示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4、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5、對卓資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卓資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跟蹤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向卓資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6、組織指導縣政府各部門辦理卓資縣人民政府承擔的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卓資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並承擔部分建議、提案的答覆工作。
7、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整理、傳遞等工作,向上級部門上報重要信息,為縣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8、負責全縣外事及僑務方面工作。
9、負責政府法制工作,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應訴等方面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0、負責卓資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時向卓資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11、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安排和落實;負責機關人事、財務、安全保衛、義務勞動、衛生等工作。
12、負責黨政舊樓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13、負責管理、督促和檢查卓資縣人民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工作。
14、負責卓資縣人民政府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卓資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的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15、負責全縣車輛編制管理工作。
16、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及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縣聯席會議的工作部署;承辦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的交辦、督辦、結案等工作;負責指導縣直及駐縣各部門、人民團體及各鄉鎮的信訪工作。
17、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卓資縣人民防空工作規章和措施。根據卓資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人民防空戰備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卓資縣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對卓資縣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制定卓資縣防空襲方案以及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對新建重要經濟目標提出防護原則和要求。組織卓資縣人民防空演習,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制定卓資縣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負責卓資縣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按人民防空要求指導城市進行地下空間開發建設。
18、負責承辦上級機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卓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1個職能股室。
1、秘書室
負責政府、政府辦公室各類文電的運轉、印信管理、檔案管理、文書管理、機要保密等工作;辦理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請示報告檔案和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府及各部門文電;負責政府、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格式的審核把關;負責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安排;負責安排政府召開會議的籌備、組織和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來往公務方面的工作;做好前來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聯繫參觀考察政務活動接待方案的制定和有關接待工作;負責辦公室的人事、勞動、機構編制、財務、年度考核等項工作;辦理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辦公用品、黨政舊樓管理和車輛管理等項工作;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對上級機關和其他部門非秘密檔案的電傳和接收工作,承辦政府及其辦公室檔案的列印工作;研究擬定辦公室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及組織實施;編制辦公室及所屬單位行政包乾經費的計畫、申請、使用、報銷,編制各類財務報表;負責辦公室及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收繳工作;辦理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交辦的有關事宜。
2、綜合室
及時了解掌握上級方針、政策以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戰略決策、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在各類會議上的講話、有關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圍繞中心工作搞好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綜合信息、資料收集、整理、儲存、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常務會議的記錄及紀要的草擬等工作。
協助各副縣長、副主任工作;收集掌握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負責各副縣長的講話、有關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開展相關的調查研究、信息反饋;協助秘書室組織好各副縣長主持召開的各類會議,並負責各類會議形成決定的督促落實反饋,承擔分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信息室
研究擬定卓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工作計畫,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和信息報送網路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業務培訓和交流工作。
承擔縣政府網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外宣傳、信息采編、信息更新管理、政府網站相應欄目的規劃、設計等工作,做好電子郵件系統、域名的運行維護管理;做好套用平台的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承擔全縣政務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政務網套用平台的日常運行和維護管理,實現政府機關網路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與區、市信息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業務工作;承擔全縣政府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的計算機培訓和網上辦公業務培訓組織工作。
4、政務督查室
對卓資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卓資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跟蹤調研,及時向卓資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對由卓資縣人民政府承擔的全國、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進行組織和指導。
5、外事僑務室
貫徹執行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黨委、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提出制訂全縣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全縣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縣重大的涉外事務;圍繞全縣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縣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審核全縣各部門、各單位報請烏蘭察布市委、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上報各類出國人員有關手續;管理全縣與外國友好單位與結好單位的交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涉外事宜;管理和統籌協調全縣僑務工作,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的合法權益。
6、應急管理室
研究擬定卓資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卓資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和卓資縣社會安全的相關情況,發布有關預警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卓資縣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報導工作和應急處置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卓資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平台,指導和檢查卓資縣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承擔卓資縣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
7、政務公開室
負責管理卓資縣人民政府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會務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宣傳、信息收集整理和調研工作;承擔卓資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法制室
依法審查修改提交縣政府討論的規範性檔案和縣政府有關部門以縣政府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對規範性檔案的清理、修改和完善。依法辦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全縣政府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調查研究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中帶有普遍性的經驗和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工作進行督查。負責審核辦理全縣行政處罰實施機構資格證,以及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和管理工作。依法協調解決縣政府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在執法工作中的矛盾和爭議。依法承辦縣政府在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中的具體工作,以及對縣直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複議工作的指導和調查研究。組織實施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依法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持證上崗培訓、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和政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縣政府和市政府法制辦交辦的有關事宜。
9、車編室
負責全縣單位小汽車的編制安排工作,包括登記數額、型號、辦理控風、上戶、過戶、銷戶等有關手續。
10、信訪室
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及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縣聯席會議的工作部署;承辦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的交辦、督辦、結案等工作;負責指導縣直及駐縣各部門、人民團體及各鄉鎮的信訪工作
11、人民防空辦公室
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卓資縣人民防空工作規章和措施。根據卓資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人民防空戰備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卓資縣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對卓資縣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制定卓資縣防空襲方案以及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對新建重要經濟目標提出防護原則和要求。組織卓資縣人民防空演習,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制定卓資縣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負責卓資縣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按人民防空要求指導城市進行地下空間開發建設。

人員編制

核定行政編制32名(政府縣長1名、副縣長6名、信訪局6名、人防辦1名),事業工勤15名(信訪局1名、人防辦2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正5副(副職包括信訪局、人防辦、法制辦主任)。

現任領導

負責人:王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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