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振雄

卓振雄(1892——1963)乳名乃大、字朵業、號松齋。珠海市金鼎官塘人。曾任廣東省參事室參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卓振雄
  • 籍貫珠海市金鼎官塘
  • 出生日期:1892年
  • 逝世日期:1963年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卓振雄幼受良好國學薰陶,1906年赴澳門念中學,受西方文化與革命思潮影響。1910年,得同邑我國早期留美農學家唐有恆引導。入讀廣東農林教員講習所(今華南農業大學前身),為該所首期學員。期間,廣州先後爆發新軍起義與黃花崗起義。辛亥武昌起義成功,組織北伐,卓振雄曾與沈鵬飛等聯絡新軍,發起組織“廣東北伐學生軍”,後因南北議和,清帝遜位,乃止。
1912年,卓振雄於農校畢業後,被廣東省政府選送入讀北京農政專門學校。1915年畢業,成為我國歷史上第一代自行培養的具有廣泛現代農業科技知識的專業人員。畢業後先後在農商部氣象所、農林傳習所、棉業試驗場、農林司、蘆渠水利委員會、鐵道部等單位任技士、課長、場長、委員等職。其間,於1923年率先在國內主持引植外國優質絨棉種。為華北地區發展現代植棉事業打下基礎。1934年,受委對湖北金水一帶數十萬畝被淹之荒原沼澤進行調查規劃,創建“國營金水流域農場”,任技正兼副場長,為我國最早開辦的大型國營農場之一。
抗日戰爭期間,卓振雄回廣東任賑濟會主任秘書兼生產組組長、僑資墾殖委員會委員。先後搶救敵占區難童逾萬人,轉輾粵北、粵東山區,開辦兒童教養院七所、中學一所;創辦技工養成所、工藝院、農藝院等培訓機構;還在曲江馬壩等地建農場四處,開辦婦女生產團、建立工廠,籍以安置難民生產自救。
抗戰勝利後,卓振雄任敵偽產業處理局農林專員及全國救災會參事等職,以彌補戰火創傷與振興農業為己任。1946年寫了“整頓廣東沙田計畫”,提出改革租賃制度,取締地主剝削,舉辦農業貸款,改良耕作技術等一系列措施,因觸及統治者利益而未被採納。另外,還籌辦“廣州市農業機械公司”,任董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卓振雄任廣東省參事室參事。為發展廣東經濟獻策出力。晚年編著的《祖國的南疆——南沙群島》一書,首次對南沙群島有關主權歸屬的歷史沿革、地理、地質、氣象、水文等自然條件以及動植物、礦產資源等方面作全面詳盡的論述。其書稿雖未付梓。卻為南海艦隊、南海海洋研究所等部門廣為引用。
卓平生諳詩詞、工書法,篆、草、行草均有較深造詣。1963年1月病逝於廣州。終年七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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