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銀珍(千島銀針)

千島銀珍

千島銀針一般指本詞條

千島銀珍,浙江省建德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浙江建德市地處浙江西部山區,境貫“三江一湖”(新安江、富春江、蘭江、千島湖),森林覆蓋率近80%。一條常年17度恆溫的新安江貫穿境內,生態地理環境優勢獨特,十分適宜高山有機茶生長。千島銀珍選用深山無污染有機茶園肥壯單芽原料,每千克乾茶皆從50餘萬枚芽葉中精選出優質單芽,經獨特工藝精製而成。千島銀珍形似針,綠如翠,香如蘭,味甘醇。泡飲時,茶在杯中亭亭玉立,緩緩立於杯底,賞心悅目。

2010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千島銀珍”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千島銀珍
  • 產地名稱:浙江省建德市
  • 品質特點:色澤嫩綠,湯色明亮,香高濃郁
  • 地理標誌: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農業部公告第1517號
  • 批准時間:2010年12月24日
產品特點,感官特徵,內在品質,產地環境,地理地貌,土壤質地,氣候特點,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感官特徵

千島銀珍茶外形挺直似針,色澤嫩綠鮮活,湯色嫩綠明亮,香高濃郁,鮮醇回甘,沖泡後,懸垂玉立於杯中,兼具飲用和觀賞價值。千島銀珍茶的感官特徵是由千島銀珍茶獨特的自然環境、獨特品種、獨特生產工藝等要素共同形成。
千島銀珍千島銀珍

內在品質

經檢測千島銀珍的胺基酸含量為2.0%以上,茶多酚含量為9%—10%。

產地環境

地理地貌

浙江省建德市地處浙西偏北山區,實施區域內地形較複雜,屬典型的浙西山地,切割較甚,山巒重疊,地勢坐北朝南,北高南低,山峰海拔落差較大,最高峰達900多米,平均海拔高度300米,主要水系流入富春江庫區,境內蘊涵豐富的地下水資源。區域面積480千米,有茶園6萬餘畝,加上桐廬、淳安,茶葉資源極為豐富。

土壤質地

建德市山地土壤大多發育於砂岩、灰岩風化的破積物、衝擊物為主的成母質,主要有黃泥士、黃紅泥土、砂土等土壤類型,(pH值<7)大部分成酸性或微酸性,土壤較為肥沃,有機質含量在2—4%,質地輕壤到申壤,適宜種茶。

氣候特點

建德市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溫暖濕潤,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由於海拔落差大和山林多的地形特點,形成特有的局部小氣候,年平均氣溫為16℃,最低月平均氣溫為3℃,最高月平均氣溫為27℃,大於等於l℃的年內有效積溫4722℃,年無霜期為250天,終霜期在3月中甸,年平均降雨量1650毫米,年於均相對濕度78%,年平均日照時間為1940小時,年輻射總量106.8千卡/平方厘米,具有光溫同步,瀰漫雲霧,氣溫日差較大的氣侯特徵,有利於茶樹積累有效營養物質。
千島銀珍千島銀珍

歷史淵源

建德市茶葉文化歷史悠久,據可考察的文字記載則可追溯到唐朝以前。
據《唐國史補》中記載的唐時名茶中就有建德細茶。
明清時期,建德茶葉被列入貢茶,明代談遷《棗林雜俎》記載其中就有:“建德縣芽茶五斤”(唐時建德細茶至明代即為建德芽茶)。
《清朝全典》中記載:“本朝37府縣貢,浙江有10府縣”,當時浙江貢茶的十府縣之一嚴州所貢之茶即為建德芽茶。
1960年,隨著新安江水力發電站建成投產,千島湖就此形成。
1982年,新安江茶人著手恢復、創新的建德細茶稱為千島銀珍茶。
1997年,建德市就成功研製了千島銀珍茶葉。

生產情況

2009年,建德市種植“千島銀珍”3.8萬畝,每年產量200多噸,產值高達1.2億元。
2011年,“千島銀珍茶”產量300餘噸,產值1.8億元,占建德市茶葉總產值的65%。
2018年,千島銀珍茶葉基地向洋尾片散戶回收鮮葉100餘噸,3000餘農戶共增收1000餘萬元。同時,千島銀珍茶葉基地為當地農村提供了3000多個採茶崗位,解決了當地剩餘勞動力的問題。
千島銀珍千島銀珍

產品榮譽

千島銀珍先後獲得杭州七寶、浙江名牌農產品、浙江省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以及中國杭州十大名茶的稱號。
2009年,建德市被評為“首箇中國有機茶之鄉”、“中國特色產茶縣”。
2010至2014年,千島銀珍連續5年獲評浙江農業博覽會金獎。
2010年,建德市被評為“全國重點產茶縣”、“浙江省茶樹良種化示範縣”。
2010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千島銀珍”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11年,建德市被評為“全國生態產茶縣”。
2014年,千島銀珍獲中國綠色食品博覽會金獎。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千島銀珍茶產自中國首個有機茶之鄉——建德市境內李家鎮、大同鎮、航頭鎮、壽昌鎮、更樓街道、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下涯鎮、蓮花鎮、楊村橋鎮、大洋鎮、梅城鎮、三都鎮、乾潭鎮、欽堂鄉等新安江沿岸廣大區域,轄16個鄉鎮、街道,84個村。建德地處浙江省西部,錢塘江上游,杭州—黃山黃金旅遊線的中段,地理坐標為東經118°53′46″—119°45′51″,北緯29°12′20″—29°46′27″。東與浦江縣接壤,南與蘭谿市和龍游縣毗鄰,西南與衢州市衢江區相交,西北與淳安縣為鄰,東北與桐廬縣交界。東起乾潭鎮梓洲村(原姚村鄉梓洲村)雙門灶,西至李家鎮大坑源村盧桐源,長84.38千米;南起航頭鎮珏塘村,北至乾潭鎮大源村(原下包鄉大源村)石豹頭扶梯嶺,寬62.93千米。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要求:空氣、水質、環境標準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要求》(NY/T391—2000)要求;土壤pH值4.0—5.5,活性鈣含量低於0.2%,土層深度80厘米以上,土壤有機質含量大於1.0%,地下水位在離地表100厘米以下;茶園的地面坡度應在25º以下;上風口要有林帶保護,主幹道和支道種植行道樹。
(2)品種範圍:生產基地宜選用鳩坑、浙農117等芽壯型、少茸毛或無茸毛的適制千島銀珍的綠茶優良品種。
(3)生產控制:
①耕作施肥與種植:園地選定後,清除地表附著物;初墾深度30—50厘米;山地茶園上方與四周應留置林帶。園區內道路設定主幹道寬3米以上,支道寬度以便於機械化運作為準,相互貫通。排蓄水系統的設定要與地形、道路相協調,同時坡地茶園的上界應建好山水隔離溝;易造成水土沖刷處修築水土截留溝;地下水位高處開築排水溝。復墾深度要求在茶樹種植行幅度100厘米範圍內進行深溝撩壕,寬60厘米,深50厘米。結合復墾要分層施入底肥,要求施用廄肥40—60噸/公頃或餅肥3.0噸/公頃,或相應其他適用的有機肥料。種植時間秋季為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春季為2月中旬至3月上旬。種植規格宜選擇單行條植或雙行條植,種植深度以不露根頸處為宜。茶苗根系應保持自然舒展,種下後要覆土踩實,隨即澆足“定根水”,再適當覆些鬆土至埋沒根頸處為宜。茶苗定植後要及時覆蓋和抗旱保苗。覆蓋材料要採用嫩柴草及大田秸桿等。
②茶樹定型修剪
用於幼齡茶園。一般分3次完成,第一次在茶苗移栽定植(晚秋或早春)時,用整枝剪在離地15厘米處開剪;第二次在栽植後第二年的2月中下旬至3月上旬進行,在離地30厘米—35厘米處開剪;第三次在定植後第三年的2月中下旬至3月上旬進行,用籬剪在離地45—50厘米處開剪。剪口要光滑。
③輕修剪
用於生產茶園。輕修剪每年可進行1—2次,時間安排在秋末(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進行;易受凍害的高山茶區安排在春茶前(2月中、下旬)。修剪深度為3—5厘米,以剪去樹冠面突出枝,不成熟枝,達到採摘面平整為度。
④深修剪
用於中、低產茶園改造。深修剪的時間應安排在春茶提早結束後(4月底前)進行。深修剪程度要因樹因地制宜,原則是以剪去雞爪枝、細弱枝,保持樹冠平整。
⑤重修剪
用於樹勢衰老低產,但下部骨幹枝尚可的茶園改造。重修剪的時間應安排在春茶結束後(4月底至5月初)進行。重修剪刀口要求平整,高度以離地25厘米左右。
⑥台刈
用於樹枝衰敗,產量很低的茶園改造。時間宜在4月中、下旬;台刈應貼地或接近地面5厘米以內刈去,切口須光滑平整。
⑦病蟲害防治
以農業防治為基礎,輔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有限的化學防治。注意保護和利用當地茶園中的草蛉、瓢蟲、蜘蛛、捕食蟎、寄生蜂等有益生物,減少因人類因素對天敵的傷害。允許有條件地使用生物源農藥,如微生物源農藥、植物源農藥和動物源農藥,其中,用藥安全要求按GB4285和GB/T832(所有部分)執行。
(4)加工工藝:加工場所、加工設備和衛生設施按《茶葉加工場所基本技術條件》(DB33/T479—2004)執行,加工工藝與技術要點如下:
鮮葉攤放:攤青場所應乾淨、乾燥、陰涼通風、無塵、無異味。鮮葉進廠分級攤青,薄攤均勻,厚度不超過2厘米;不同品種、不同級別的鮮葉要分開攤青;上、下午以及晴、陰、雨天的採摘的鮮葉要分別攤青。攤青時間與程度:一般為6—12小時。以含水率在70%左右,芽質邊軟,顯露清香為適度。
殺青:殺青時點火啟動滾筒式殺青機,待投葉連線埠筒體溫度升至300℃(或手背試探投葉連線埠有強灼手感)時投料付制;同時啟動快速冷卻裝置。殺青時間一般約1.5—2分鐘。色澤由鮮綠轉為暗綠,無青草味、茶香顯露,手握有輕微刺觸手感,折之不斷有彈性。
緊條定形:用往復式理條機,熱風溫度約100℃,鍋底溫度100℃,每槽投葉量控制在0.1—0.15千克,歷時8—10分鐘。在制品呈直條形,互不粘連,含水率在50%左右,手捏有彈性。
復理:用往復式理條機,槽鍋溫度控制在100℃左右,投葉量控制在每槽0.15千克,歷時8—10分鐘。在制品含水量應控制在10%左右,茶條緊直、定形、有滑手感,折之易斷。
整理:撩頭去片,將經過復理並充分攤涼的在制品用5孔篩進行撩頭分篩,8孔篩割去茶末;用風選簸除茶片。
足火提香:用人工輝炒或用輝炒機將5孔下8孔上的在制品輝炒至足乾,茶條緊直略彎,重實滑手,色澤綠潤,手捻成粉;含水率在6%之內。

專用標誌使用

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簽訂相關契約,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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