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區水利水產局

十堰市茅箭區水利水產局是十堰市政府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放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全區水利水產工作的實施辦法、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十堰市茅箭區

主要職責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放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全區水利水產工作的實施辦法、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並監督實施。
2、擬定全區水資源保持規劃和水能資源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
3、)統一管理全區城鄉水資源,負責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協調處理部門之間 的水事糾紛。
4、組織編制全區水利建設規劃、水利中長期發展計畫、水利建設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審查水利水產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5、主管全區河道、水庫、堰塘。
6、主管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7、組織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計畫,組織水土流失的監督和綜合防治。
8、承擔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9、管理全區鄉鎮供水、農村飲水工作,並組織中小型灌區的建設及管理。
10、負責城市地表水供水源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對水污染防汛實施監督管理。
11、主管全區水面開發和水產養殖工作。
12、負責管理全區水利水產科技、教育、對外技術經濟合作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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