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突破性發展數字經濟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

2022年6月6日,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十堰市突破性發展數字經濟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突破性發展數字經濟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
  • 發布單位: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發布歷程,檔案全文,

發布歷程

2022年6月6日,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十堰市突破性發展數字經濟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

檔案全文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重大戰略部署,推進十堰市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北省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鄂政發〔2021〕2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加快構建“一主三大五新”現代產業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十政辦發〔2022〕5號),制定本措施。
一、夯實數字新型基礎設施
1.提升“千兆”城市建設。提升千兆光網覆蓋能力,落實新建住宅(商務樓宇)FTTR綜合布線規範。繼續打造高質量5G網路,加強流量密集區域5G網路深度覆蓋,支持採用低頻網路實現農村全覆蓋。加快提升工業園區(廠區)信息基礎設施水平,鼓勵開展5G網路深度覆蓋、光分配網(ODN)改造升級、邊緣計算網路部署等試點示範。(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保障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空間。落實通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強化公共資源統籌和開放,鼓勵和推動免費開放辦公樓宇、綠地資源、桿塔等,全方位支持5G基站建設。將5G基站及機房等納入建築物的必備配套,與建築物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在新建住宅區、商務樓宇、公共建築等預留5G基站、室內分布系統、機房及管線等設施安裝空間。(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支持打造工業網際網路生態。鼓勵龍頭企業搭建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對獲評國家“雙跨”(跨區域跨行業)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的企業,或服務本地企業數超過100家且設備連線數超過3000台(套)的行業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或單個標識解析二級節點新增接入企業不低於100家、新增註冊量不低於1億、日均解析量不低於60萬的本地工業網際網路服務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服務本市企業數超10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本地第三方工業網際網路安全服務機構,按照不超過契約額10%的比例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降低數字基礎設施運營成本。推動數據中心、5G網路等新型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鼓勵使用高效環保製冷技術降低能耗,支持使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勵加強自動化、智慧型化能耗管理,提升整體節能水平。推動轉供電改直供電、加強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等措施,降低用電成本。(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國網十堰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促進產業數位化轉型
5.支持製造業數位化轉型。鼓勵製造業企業數位化轉型,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按照相關政策、辦法,優先給予產業升級貸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促進中小企業上雲。建立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支持“武當雲”、“天翼雲”等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商和服務商針對中小企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升級需求,開發低成本、快部署的工業網際網路套用服務產品,對優秀的平台商、服務商予以重點宣傳推薦。(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7.支持服務業數位化轉型。支持開展電子商務試點和跨境電商示範,對成功創建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含跨境電商產業園)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培育壯大數字商務主體,探索培育數字商務企業,引領商務領域市場主體數位化轉型,對商務部認定的數字商務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8.支持農業數位化轉型。完善農業大數據共享開放體系。加快數位技術在智慧型農機、環境監測、應急指揮、質量安全追溯、數字畜牧業、數字漁業、農產品出村進城、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優勢種質資源等領域套用,推動數字農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農產品網路行銷基地、數位化蔬果茶基地、數位化畜禽養殖場、數位化漁場等試點示範項目,鼓勵建設國家級、省級數字鄉村試點。(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推動數字套用場景全面開放。聚焦5G、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在各類數字經濟套用場景中的解決方案,吸引國際國內相關企業落戶,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數字套用場景建設。對上年度獲得國家、省級5G套用徵集大賽三等獎(含)以上名次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2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的智慧健康養老、數據安全等領域的國家級試點示範企業(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推動數字產業化升級
10.支持人工智慧算力、算法發展。支持大中型數據中心和邊緣數據中心等新型數據中心建設,對電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2以上(或等效節約用電300萬千瓦時以上),高水平雲服務占比達到15%以上,服務上雲企業數超過300家的大中型數據中心,按照每個在用物理機架1000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支持;對“算力賦能千行百業”數位化轉型間接經濟效益達到300萬元以上(或年服務民眾超過30萬人次)的邊緣數據中心,按照每個在用物理機架300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支持。加快發展大數據產業,探索建設多種運營模式的公共算法池和算法交易集市,探索開展人工智慧算法運營和交易試點,探索發展“算法套用商店”等新模式,打造算法智慧財產權運營平台。(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1.支持數字經濟核心項目建設。以電子信息功能材料、新能源電池材料等為主攻方向,突破性發展電子新材料,增強消費終端類電子產品,最佳化電子信息產業結構。對新引進的汽車電子、電控、智慧型駕駛元器件和集成部件、線束集成模組、感測器等產品項目,產值首次達到1億元,獎勵100萬元;對新引進的總投資5億元以上的數字經濟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各地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給予產業用地、專項激勵政策。(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2.支持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對在我市新註冊成立的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實繳註冊資本2000萬元及以上且兩年內年營業收入突破1億元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發展工業軟體與行業解決方案,對圍繞工業產品研發設計、生產控制等關鍵環節開展軟體研發和套用並取得雙軟資質證書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完善數字經濟公共服務平台。支持數字經濟基礎環節和前沿領域公共服務平台、開源平台或社區等建設,鼓勵行業龍頭企業搭建面向中小企業發展的數位化賦能平台,結合產業鏈、供應鏈最佳化,發展數位化轉型作用。對創新型有影響力的數字經濟服務平台(企業),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提升數位化治理能力
14.推進數據開放共享、數據資產化價值化。制定出台新一批數據共享責任清單。依法依規推動信用、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推動建立數字資產評估交易中心。支持構建農業、工業、交通、教育、文旅、衛健、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範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人工智慧、可穿戴設備、車聯網、物聯網等領域數據採集標準化。(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大數據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5.推進數據資源管理科學化。探索建立統一規範的數據管理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和規範性。制定數據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推動完善適用於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對政務數據、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數據的保護。防範化解數據安全風險,築牢數據安全防線。(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數字經濟要素支撐
16.促進數字經濟關鍵環節技術攻關。圍繞“一主三大五新”產業鏈關鍵領域和環節,推行數位技術創新攻關“揭榜掛帥”行動,每年發布10個重點創新任務,對揭榜後經考核認定實施成功的,每個獎勵50萬元。支持舉辦高層次數字經濟論壇,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費用補助。(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7.加大數字經濟人才支持。加強支持在堰高校院所、龍頭骨幹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引進數字經濟領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武當人才”等人才計畫。支持重點高校加強數字經濟新興學科建設,最佳化專業結構和師資配備,加強複合型人才培養。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設一批數字經濟產教融合聯盟和人才培育基地。(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8.培育數字經濟產業集聚區。推進數字經濟園區(試點)建設,對入園企業達到20家以上且園區總營業收入達到30億以上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以上獎勵資金按照市級財政和各級地方財政各50%比例落實配套資金。在本辦法中未列明的數字經濟類試點示範企業(項目),按照已發布的相關政策落實。
本政策自2022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市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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