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墮

18根本墮罪,即菩薩戒所說18種無法懺悔的重罪:贊自毀他、不毀法財、不受悔謝責打他人、誹謗大乘說似是法、竊奪三寶財物、謗舍佛經、逼凌僧侶、造無間罪、執邪惡見、毀滅城邑、向非法器說甚深法、勸退大乘、勸舍別解脫戒、誹謗小乘、妄說上人法、收三寶財物、制立惡律和舍菩提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八墮
  • 屬性:菩薩戒所說18種無法懺悔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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