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二月建
- 外文名:Construction in December
- 屬性:曆法
- 含義:北斗星斗柄所指
月建概念,十二建星,
月建概念
十二月建是乾支歷(或農曆,陰陽合曆)的十二個月份,以北斗七星(大熊座)之斗柄——搖光星所指方位而立建。十二月指醜方,正月又復還寅位,故俗諺稱春正為“斗柄回寅”。月建是一個月的始立,是依據二十四節氣而來的節氣月,是陽曆月,不同於陰曆月(分為初一十五等),配十二地支。十二月建即: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醜。
古老天文學稱北斗星斗柄所指為建。一年之中,斗柄旋轉而依次指為十二辰,稱為“十二月建”。十二月令的劃分不是以農曆每月初一為分界線,而是以節令為準。是以每年的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二十四節氣中的節),作為寅月、卯月、辰月、巳月、午月、未月、申月、酉月、戌月、亥月、子月、丑月之始。這樣一來,雖然農曆為同一個月,但如果交節在月中,那么交節前為上個月的月令,交節後為下個月的月令。一年有二十四個節氣,分為十二“節”和十二“氣”(由於“氣”處於兩“節”中間,因此亦被稱為“中氣”)。
常識:農曆是陰陽合曆,初一十五等是陰曆,是月亮歷,而節氣是論太陽與地球關係,是陽曆,有的人把農曆錯誤地稱為陰曆,再把月建錯誤稱為陰曆。
十二建星
十二建星,又稱為“建除十二值”,其在古代星象學中叫“十二值”,別稱叫“建除十二客”。“十二迮星”是以十二個字命名的,依次序排列是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這十二建星是與破軍星的位置相聯繫的。破軍星,又叫瑤光星,是肉眼也能看見的北斗七星斗柄柄頭的星。農曆每年有二十四節氣,通常每月一節一氣,節氣不同,破軍星按北斗星斗柄方向所指的方位也不同。正月節(即立春)那天初昏,在以十二支劃分的星象方位天空中,破軍星前端所指的星象方位是寅(位),這種方位標識就叫建寅,二月節(即驚蟄)那天初昏時指卯位,這種方位標識就除卯,其他月份依次類推,只是逢到每月交節日的建星要重複一下前一口的建星,也就是說,交節這天的值日建星與前一天的值日建星完全相同,這樣一年以後,十二地支和十二建星重又回到了正月中的對應。可見,所謂十二違星,其實是星象變化的一種方位標識。這種標識和占星術融合起來,它的意義就不僅是一種方位標識了,而是隱含著深奧的事理含義。中國傳統的曆法,基礎則是天干地支的排列組合與循環,循環意味著周而復始,同時也意味著再現。正是這種“再現”,讓擇日避忌有了意義。古人制定曆法,確定吉凶之日的根本依據,就是日月星辰。這其中星辰是確定日子的最關鍵的因素,而公曆則基本上不去考慮這些,也就無有宜忌之說。
《協紀辨方書》對十二建星所包含的事理順序、規律作了解釋,大意是:“建''在正月,是一年的開始,所以從“建”起值口。“建”之後應“除”,即除舊布新。新則生,生則會“滿”。滿後必溢,溢則“平”。平後方可“定”。定了方可“執”,即可守成。有守就有“破”。破後方知“危”,知危必會謹慎成大事。成大亊即是有“成”。有成也就是有收穫,故繼成之後為“收”。由“建”到“收”正好是“十”數。十為極數,但亊無終極之理,故到“收”之後必定要“開”。開是勃發的生氣,氣勢剛猛,這樣太過猛烈需加以約束,故有開也需有“閉”。這樣,十二建星輪迴一次,事理也就完成了一個輪迴。
十二星吉凶的口訣是:“建滿平收黑,除危定執黃,成開皆可用,破閉不可當”。 “黑”即“黑道”,意為凶日,“黃”即“黃道”,意為吉日。但十二星的吉凶只是參考,沒有絕對的吉與凶之分,具體視不同的事項而定。十二星的套用的一般原則是:首查“宜、忌”事項,次選黃道日;避選“破”、“閉”二日。
引申出十二神煞:“青龍、白虎、明堂、天刑、朱雀、金匱、天德、玉堂、天牢、玄武、司命、勾陳”等。
建是青龍用為火,除是明堂黃道游。
滿為天刑平朱雀,定為金匱吉神求。
執為天德是黃道,破為白虎危玉堂。
成為天牢固堅守,收為玄武盜賊愁。
開臨司命為黃道,閉為勾陳主流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