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度報告(Twelve Annual Reports),書名。美國教育家賀拉斯·曼任麻薩諸塞州教育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期間每年度提出的報告總稱。1837—1848 年共 12 份。每年的報告集中論述一個重要教育問題,體現作者的教育思想。1837 年的第一次報告批評私立學校使學生政治視野狹隘,強調須代之以公立學校,並要求教師對所教科目的全部內容有充分的知識,並掌握恰當的教學方法。1838 年的第二次報告論及鬚髮展學生的智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二年度報告
- 外文名:Twelve Annual Reports
- 提出者:賀拉斯·曼任
- 提出時間:1837年
詳細討論閱讀、拼音和作文,同時指出“不能把知識灌進兒童的頭腦”,必須由兒童自己去攫取。在學習過程中,兒童不應被動地接受,而須主動參與獲得知識。尤其強調兒童掌握基本 技巧的重要性。1839年的第三次報告強調閱讀的重要意義,倡導建立免費流動圖書館,使之遍及全州各學區。1840年的第四次報告論述學校管理體制改革,主張將國小區合併成大學區,同時論述教師的基本條件,批評大多數學習都是背誦事實和資料而沒有理解原理。1841 年第五次報告論述學校應促進道德發展,以保證私有財產權。1843年的第七次報告陳述作者在歐洲考察教育的印象,讚揚普魯士教育和裴斯泰洛齊的教育思想,認識到學校是社會改革的重要工具。1844年的第八次報告論述任用女教師和建立師資培訓制度。1845年的第九次報告強調德育比智育更重要。1846年的第十次報告論證建立免費教育制度的根據。1848年的第十二次,即最後一次報告討論教育與國家繁榮的關係。報告不僅在美國廣為流傳,提高了公眾對公共教育制度的認識和興趣,而且傳到歐洲和南美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