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於1983年10月17日至25日在北京舉行。到會委員123人。省、市、自治區紀委書記和中央有關部門紀檢工作負責人52人列席了會議。這次會議,是在陳雲、黃克誠的指導下進行的。會議一致擁護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整黨的決定》,一致同意鄧小平、陳雲在中央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會議集中討論了從紀律檢查工作方面保證中央整黨決定的貫徹執行問題。會議認為,在整黨中,各級紀律檢查機關首先要把自身的思想、作風、組織整頓好。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把整黨作為自己的中心任務,積極做好有關的各項工作。在整黨的過程中,要抓緊做好經常性的端正黨風、嚴肅黨紀的工作。為了貫徹執行中央的整黨決定,加強黨的紀律,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央紀委《加強黨的紀律的若干規定(草稿)》,委託常委修改後報請中央審批。會議討論了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的問題。提出紀委要十分重視這方面工作,保證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的貫徹執行。會議還討論了加強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組織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問題,以適應整黨的要求。全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增選了中央紀委常務委員會委員。王鶴壽主持了會議,並作了總結講話。全會要求,各級紀委和全體紀檢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整黨檔案,積極參加整黨工作,與全黨同志一起,為完成整黨任務,儘快實現黨風根本好轉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