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二名女生輪毆學妹事件
- 外文名:Twelve Girls Bully Their Schoolmate
- 時間:2014年6月23日晚11時左右
- 地點:北京市後沙峪一所舞蹈學院宿舍
事件背景,事件過程,事件結果,事件影響,
事件背景
小紅和小麗案發前同在北京市順義區後沙峪地區的一所舞蹈學院讀書。公開資料顯示,該學院是北京市教委主管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院校,是一所從事摩登舞和拉丁舞教學的藝術院校。19歲的小紅讀一年級。小麗等4名被告人讀二年級,她們住同一宿舍,均是1994年、1995年出生。
事件過程
2014年6月23日晚11時許,她被小麗的一名舍友叫到她們的宿舍。對方鎖上門後,小麗就問她和自己的男朋友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有曖昧關係。她當時說和那名男生出去過兩次,但小麗說是四次。
雙方發生爭執後,小麗的舍友開始打她,還說她態度不好,進而一起毆打她,有人拿拖鞋、有人用布制的東西打。小紅說,當時有人讓她跪在地上道歉,她不同意,小麗的舍友就喊來了另外多名女同學。當時,小麗讓其他同學輪流打她。那些人就上來打她的耳光,還有人提議要給她拍裸照。整個過程持續兩個多小時。最終,小紅被逼無奈,下跪並抽打自己耳光,隨後離開那間宿舍回到了自己屋裡。
事件結果
事發後,小紅聯繫了家人,並在家長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2014年6月27日,小麗和3名舍友被羈押,次日被拘留,後於2014年8月4日均被取保候審,並於2014年9月28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公訴至順義法院。順義法院認為,小麗等4名被告人隨意毆打他人,致對方精神失常,其行為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於4名被告人犯罪後主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經過司法鑑定,小紅的臉被打腫,臉部和四肢都有指甲劃痕等傷情,其身體所受損傷構成輕微傷。此外,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意見書證實,小紅被診斷為應激相關障礙。小紅被打後精神出現異常,不吃不喝,不與人交流,經常流淚,甚至說不想活了。安定醫院醫生診斷小紅為嚴重抑鬱症,需要進一步治療。
事件影響
法官表示,雖然此案被告人都被判處緩刑,但是她們畢竟有了一次前科,一生都要背著這個污點,還可能對就業產生不好的影響。“而且她們為此在看守所待了一個多月,教訓也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