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十三種衣、十三資具、十三資具物、十三衣、守持衣。比丘於日常生活所需中,戒律上允許持有的十三種衣、布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三資具衣
- 又稱:十三種衣、十三資具
- 人物:比丘於
- 依託:戒律
僧伽梨,郁多羅僧,安陀會,尼師壇,泥伐散娜,副泥伐散娜,僧祇支,副僧祇支,迦耶褒折娜,木佉褒折娜,喇底揭喇訶,喇底車憚娜,利色加羅,
僧伽梨
又作僧伽胝、僧伽致(san%gha^t!I^),譯為合成衣、重衣、大衣、雜碎衣等。即九條衣、二十五條衣等大衣。
郁多羅僧
又作嗢呾羅僧伽(uttarasn%ga),譯為上衣、上著衣、覆左肩衣、入眾衣、中價衣、中衣。即七條衣。
安陀會
又作安呾婆娑(antarva^sa),譯作內衣、裡衣、中宿衣、中著衣。即五條衣。
尼師壇
又作尼師但那(nis!I^dana),譯為坐具、敷具等。
泥伐散娜
又作涅盤僧(niva^sana),譯為裡衣、裙。即包裹下半身之內衣。
副泥伐散娜
(pratiniva^sana)
譯為副裙,裙的一種。
僧祇支
又作僧腳欹迦(san%kaks!ika^),譯為覆腋衣、掩腋衣。
副僧祇支
(pratisan%kaks!ika^)
覆腋衣的一種。
迦耶褒折娜
(ka^yapron~chana)
譯為拭身巾。
木佉褒折娜
(mukhapron~chana)
譯為拭面巾。
喇底揭喇訶
(kes/apratigrahan!a)
譯為剃髮衣,剃髮時披著之衣。
喇底車憚娜
kan!d!u^praticchadana)
譯為蓋瘡巾或覆瘡疥衣。
利色加羅
(bhes!ajapa-ris!ka^ra)
譯為藥資具衣或藥直衣。指疾病時作為交換藥品的衣布。
另依《翻譯名義大集》所載,此十三項中的第九、第十及第十三分別為手巾、雨衣與包囊所取代。其中,手巾為沐浴用的布巾。雨衣又稱夏布,即為雨具。包囊又名資具衣,即覆蓋資具的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