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科

十一科,中國古代醫學分科的合稱。明代太醫院在大部分時期將醫學分為十三科(見十三科條)。明·隆慶五年(公元1571年)將十三科改作十一科。包括大方脈、小方脈、婦人、外科、針灸、眼、口齒、咽喉、傷寒、正骨、痘疹等十一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一科
  • 屬性:中國古代醫學分科的合稱
  • 時代:明代
  • 別稱:瘡瘍科
十一科
清初醫學分科仍沿明末舊制分十一科。只有外科又改稱瘡瘍科。嘉慶以後至清末,醫學分科又有九科八科七科五科之變化。詳見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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