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保障研究

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保障研究

《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保障研究》是2019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項波、孟春陽。

基本介紹

  • 書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保障研究
  • 作者:項波、孟春陽
  • 類別:經濟法學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13058711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當今中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問題作為一個經濟、社會、政治生活中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受到理論界和實務界的重視。經濟法在理念、原則和利益本位等因素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契合性,以及經濟法在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過程中具有獨特的優勢和功能,這些都決定了在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實現過程中,經濟法的保障功用不可或缺,其中財稅法、金融法、產業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失衡消除和排解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促進了經濟有序和協調的發展。

作者簡介

項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現任江西理工大學文法學院院長,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在《環境保護》《生態經濟》等期刊發表論文三十餘篇,先後主持法務部、中國法學會等省部級課題十餘項。孟春陽,講師,現於江西理工大學任教,主要研究方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本科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碩士畢業於武漢大學,博士畢業於武漢大學,在《環境保護》《理論月刊》等期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參與多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主持、參與省級課題項目十餘項。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章作為國家戰略的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背景、內涵與功能
一、新時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的時代背景
(一)新時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的國內背景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的國際背景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的內涵再認識
(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意味著經濟布局的和諧與秩序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意味著經濟布局的合理、公正
(三)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意味著經濟的發展與持續
三、新時代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的政策框架
(一)“四大板塊”戰略
(二)“三個支撐帶”戰略
第二章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法治保障的運行機制
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主體法律制度
(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行為主體的類型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主體行為的規範化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運行法律制度
(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立法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執法
(三)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司法
三、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監督法律制度
(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法律監督的種類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法律監督的原則
四、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實施中的法律責任制度
(一)財產責任
(二)公共責任
(三)政治責任
第三章經濟法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原理與技術
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實質正義理念及經濟法保障
(一)利益分配與實質正義
(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正義形態為實質正義
(三)經濟法保障實質正義的基本邏輯
二、經濟法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優勢:部門法比較的視角
(一)民法在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及邊界
(二)行政法在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及邊界
(三)經濟法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功能優勢
第四章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財稅法保障
一、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財稅法律制度梳理
(一)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財政法梳理
(二)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稅收法律制度梳理
二、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財稅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現有的財政體制難以支撐區域經濟發展
(二)現行的稅權配置無法保證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實現
(三)促成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稅收優惠制度不規範
(四)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難以支撐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五)財稅法運行中的績效評價制度缺失和責任制度缺失
三、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類型述介——以典型國家為例
(二)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路徑
四、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稅收法律制度的規範運行
(一)完善稅收優惠制度
(二)規範量能課稅原則
(三)防範國家徵稅權的不當行使
(四)實現稅權的合理劃分
(五)規範中央和地方的稅收分成
第五章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的金融法保障
一、金融法在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中的價值
(一)金融法的效率價值
(二)金融法的公平價值
(三)金融法的民生價值
二、我國金融法在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中的問題
(一)金融巨觀調控法律的不完備
(二)金融巨觀調控手段的“一刀切”
(三)商業性金融法律實施狀態不利於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四)政策性金融法律功能有限
三、我國金融法在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中的完善對策
(一)明確金融法巨觀調控的目標與原則
(二)加強區域性金融基本法立法與傾斜性金融法律供給
(三)差異化金融巨觀調控法律制度的構建
(四)最佳化商業性金融法律的實施
(五)完善政策性金融法律運行機制
第六章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實現公共服務均衡化的法律保障
一、我國公共服務均等化法律制度梳理
(一)基礎教育類法律制度的演變
(二)公共健康類法律制度的制定
(三)養老保險類法律制度的框架
(四)公共就業服務類法律制度的內容
(五)基本住房保障類法律制度的發展
二、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公共服務均等化實施的成效
(一)總體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顯提高
(二)各類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顯提高
三、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不足
(一)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單一
(二)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碎片化
(三)基本公共服務人才配置不足
四、改進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建議
(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
(二)構建基本公共服務多元供給
(三)構建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多元發展的決策機制
(四)構建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多元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
(五)建設基本公共服務信息平台
(六)加強公共服務統籌整合
(七)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人才配置
第七章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產業規劃法保障
一、產業規劃及法治化
(一)產業規劃法的理論基礎
(二)產業規劃運行中的法律關係及其構成
(三)產業規劃法律制度的特點
二、產業規劃法律制度在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功能分析
(一)產業規劃制度對經濟成長的促進作用
(二)產業規劃法律制度對產業結構升級的促進
(三)產業規劃法律制度對區域經濟均衡發展的促進
三、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產業規劃法律制度的變革
(一)產業規劃立法方面的完善路徑
(二)完善產業規劃法的實施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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