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利益層次化分析

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利益層次化分析是張相君關於國際法學的博士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利益層次化分析
  • 外文名:Interest hierarchical analysis Regional Marine Pollution Emergency Cooperation System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Cooperation in combating pollution in cases of emergency in regional seas with analysis of classification of interests
論文作者
張相君著
導師
傅崐成指導
學科專業
國際法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廈門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7
關鍵字
海洋污染 國際合作 環境保護法 國際法
館藏號
D996.9
館藏目錄
2010\D996.9\1

內容簡介

第一章: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歷史嬗變。本章是對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以下均簡稱為應急制度)歷史發展足跡的追尋。通過對制度源頭的反觀,可以發現,突發性的海上溢油事故是產生應急制度的直接誘因。但是,若作更深層次的探析,則可以發現,海洋環境利益和經濟發展利益的相互平衡需要,是應急制度產生、發展和壯大的根本原因。二戰後,經濟發展深受各國重視,這帶動了海上石油運輸業的發展,由此,也招致了一些大規模的海上石油污染事故。在慘痛的教訓面前,國際社會開始注意到海洋環境的利益訴求。這在國際法上的最直接表現,就是區域海洋項目在全球範圍的全面鋪開。早期應急制度的支持者,多是強調以海洋環境利益來限制經濟發展利益。但是,自1992年《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後,可持續發展理念開始被納入到海洋環境保護規範中,海洋環境也被看作是“為了發展的環境”。如今,應急制度不但能夠以一種較成熟的姿態來平衡海洋環境利益和經濟發展利益,而且,其在基礎性法律框架、適用對象和具體內容等多方面都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從總體上看,應急制度產生與發展的歷史,就是海洋環境利益與經濟發展利益鬥爭與妥協的歷史。 第二章: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利益分析視角。顧名思義,本章力圖藉助利益分析的方法來剖析應急制度。利益具有和人類不可分的品質,它和人類的生存和生存方式緊密相關。因此,利益分析方法在社會科學領域一直有著廣泛的使用。本章則更進一步,提出了利益的層次化分析方法,將那些維持人類生存的利益稱為生存性利益,將那些改善人類生存方式的利益稱為發展性利益。應急制度所直接保護的海洋環境利益,屬於生存性利益;而那些會影回響急制度構建和實施的區域內各方的經濟和政治利益,則更多地屬於發展性利益。一般情況而言,當這兩種利益發生衝突時,對生存性利益的保護應當優先於對發展性利益的保護。 此外,本章也探討可以支撐應急制度的各種一般理論和具體理論。在一般理論方面,綜合吸收了自然法學、實證法學和社會法學的有益成分;在具體理論方面,則是分析了應急制度中風險預防原則、合作原則和有限主權原則的合理性。這也為本文第四章提出的西北太平洋區域和東亞海區域海洋環境保護公約草案以及應急制度草案,奠定了理論基礎。 第三章: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構建模式。本章盡覽了現有應急制度的構建模式:北海—東北大西洋區域的分立模式、波羅的海區域的綜合模式和以地中海區域為代表的綜合—分立模式。通過對三種模式的考察,可以發現,是否建立應急制度,是由海洋環境利益的基礎性地位所決定的,但是,關於更為具體的事項:諸如應急制度應採取什麼模式加以構建、誰來主導保護、用什麼方式保護、保護的合作範圍和深度等問題,則會深受區域內各方政治和經濟利益格局的影響。北海—東北大西洋區域分立模式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區域內各方政治經濟利益的一致性;波羅的海區域的綜合模式,則是“東西方”因素所導致的政治利益根本分歧使然;地中海區域為代表的綜合—分立模式,更多地是藉助於區域內經濟主導方主導性力量的發揮。此外,本章也總結了各區域應急制度的一些具體經驗和教訓。 第四章: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擴展。本章探討了西北太平洋區域和東亞海區域的應急制度構建問題。在全球18個區域海洋中,除了南北極區域之外,只有這兩個區域尚未形成應急制度。並且,中國恰好也處於這兩個區域之中。當今,中國經濟結構和經濟成長方式的調整、海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的改革和應急能力的發展,都已經使得中國有條件也有能力去推動這兩個區域的應急制度構建。但是,為了避免加深政治利益的分歧,不可以“主導”來代替“推動”。通過對這兩個區域自身特點和相關經濟、政治利益格局的分析,作者認為,西北太平洋區域更適合借鑑波羅的海區域的綜合模式,東亞海區域則更適合借鑑地中海區域的綜合一分立模式。此外,本章還分析了中國的推動進路,提出了這兩個區域應急制度構建的具體建議,並針對這兩個區域分別擬出了海洋環境保護和應急合作方面的具體草案。 第五章:區域海洋污染應急合作制度的改進。在應急制度的改進問題上,本章著重考察了那些能夠影響各區域海洋環境利益和經濟發展利益的重要因素。這些重要因素中,可以分為全球化的因素和區域化的因素。全球化的因素,主要是指國際經濟自由化、WTO和國際海洋環境保護法律的發展。區域化的因素,主要是指經濟區域化和政治區域化的發展趨勢。不論是全球化的因素,還是區域化的因素,都會對應急制度的發展帶來正反兩方面的影響。因此,應急制度的改進,關鍵在於如何利用全球化和區域化中的有利因素,有效地化解箇中的不利因素,從而達成海洋環境利益和經濟發展利益的平衡。這其中,區域間和區域內的合作至關重要。在大方向上,如果能夠推動各區域中的政治利益格局、經濟利益格局和海洋環境利益格局儘可能地重疊,將有利於應急制度的改進;在具體方向上,則應當堅持三個方面的改進:一是合作深廣度的推進;二是各區域應急合作模式的改進;三是制度價值取向從“應急”向“防急”的轉變。 關鍵字:區域;區域海洋;污染事故;合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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