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旅遊競合

區域旅遊競合指某區域內不同地域間的旅遊經濟主體在追逐自身更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過程中的一系列競爭性合作行為,是旅遊發展到一定階段,相關利益主體應對更激烈競爭時突破行政壁壘展開廣泛合作而提升市場競爭力的旅遊經濟行為,是打造無障礙旅遊區、實現區域旅遊一體化的必然選擇,是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有效手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旅遊競合 
  • 類型:經濟術語
研究進展
國外學者有關區域旅遊競合研究,習慣於將其拆分為區域旅遊競爭和區域旅遊合作兩個問題進行單獨探討。競爭方面成果主要集中於引入某特定理論進行區域旅遊的競爭性討論或構建指標體系用於評價區域旅遊競爭力。例如:蓋茨在區域旅遊地競爭研究中運用生命周期理論,指出特定旅遊區域內不同景點可能處於旅遊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進而影響整個旅遊地的發展階段;約翰吸收波特的競爭理論相關思想,提出決定旅遊企業競爭優勢的外部環境模型,包括經濟、社會、政治環境以及競爭機會和進入威脅,概括為C—PEST;韋伯構建城市旅遊綜合競爭力指標體系,包括遊客承載率、旅遊需求量、過夜增長率、遊客季節性結構,針對歐洲39個首都城市進行對比評價。
國外學者有關區域旅遊合作的研究明顯更加豐富和深入,大量文獻集中於以下四個方面:旅遊合作的類型和模式、旅遊合作成敗的影響因子、旅遊合作的領域、旅遊合作利益的相關主體區域合作類型研究。類型劃分的標的可以從程度、對象、時間、範圍、法律基礎、地方控制力等等中的一個方面或多個方面進行劃分。例如:蒂莫西按合作程度從小至大的順序將跨界旅遊合作劃分為異化、共存、協作,合作、整合共五類,按合作對象將旅遊合作分為政企合作、同級政府合作、上下級政府合作、政府內部機構合作。
旅遊合作影響因子研究。區域旅遊合作成功與否取決於多因素的綜合作用,關鍵性因子歸納總結為:知識技能、合作目標、合作方式與行為;政府角色、協調機制、社區參與、權力關係等等。例如:托桑將影響因素劃分為運行、結構、文化三個層面,其中:運行層包括政府是否中心化、協調機制建設情況、信息流通是否順暢;結構層包括知識技能是否完備、是否存在精英主導及規劃人員態度;文化層包括社區參與意識與能力,從而揭露開發中國家社區參與旅遊發展受限的原因。
旅遊合作領域研究。彼特在定義區域旅遊合作行銷的概念及組成要素基礎上,以中小型飯店合作行銷為例,分析在經濟限制下國家間合作行銷的可能性。斯帕克重點討論了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三國實現旅遊一體化過程中的旅遊聯合行銷行為。格林以曼哈頓為例,提出建立虛擬網路社區,民眾通過此平台發表意見來參與當地旅遊發展,實現社區居民與當地旅遊企業以及政府的旅遊合作。學者除了重點關注旅遊合作行銷和社區參與外,對旅遊合作市場分析、旅遊管理旅遊信息系統等方面也有所涉及。
旅遊合作利益主體研究。追逐利益(收益)是經濟性行為的本質,探究旅遊合作利益相關主題及利益分配問題是區域旅遊合作真正落實的最大障礙。甘嘉森明確提出區域旅遊合作主體包括政府、私人企業、非政府組織和當地居民,特別在跨國旅遊合作之中,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無獨有偶,約文倫同樣提出政府在旅遊合作中舉足輕重,在各階段都扮演發起人、協調人以及資源提供者的重要角色,同時也揭露了旅遊合作中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戈爾在跨行政區旅遊合作研究中,以北愛爾蘭為例,指出合作雙方若經濟地位差距太大,則處於弱勢方很難分得期望的合作收益,而影響合作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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