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題即匯總具題。清代辦理一些事務時,有歸口集中匯題之制,即不需有關官員或有關衙門各自題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匯題
- 拼音:huì tí
- 注音:ㄏㄨㄟˋ ㄊㄧˊ
- 釋義:匯齊題奏
匯題簡介,清朝政制,
匯題簡介
匯齊題奏。《清會典事例·內閣二·職掌、進本》:“ 康熙 四十七年諭:‘吏、兵、刑部匯題之事,朕先屢經明諭,應十日匯題、十五日匯題者,即如期具奏。’”
清朝政制
如例行之錢糧奏銷,各省均有,但都由各省咨報戶部,由戶部先行核算後,於年終匯題請銷;一些歲修等工程經費,亦先由興工衙門咨報工部,由工部先行核算後於年終匯題請銷。又如京官告假,除京堂以上自行具奏外,其餘各官均由各該堂官酌量給假後, 移咨吏部, 由吏部於月底匯題。京官告病匯題之制也大體類似,除大學士、尚書之外,均歸吏部定期匯題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