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添富多元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匯添富多元收益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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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添富多元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匯添富發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匯添富多元收益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匯添富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19.88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470011
  • 成立日期:20120918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債券類固定收益品種,在承擔合理風險和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適度參與權益類資產投資,力爭實現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將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公司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可分離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及協定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品種。
本基金可投資於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持有可轉債轉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發的權證以及因投資可分離債券而產生的權證,也可直接從二級市場上買入股票和權證。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股票、債券市場的運行狀況與風險收益特徵,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和金融市場運行趨勢,判斷不同資產類別在經濟周期的不同階段的相對投資價值,以動態調整大類資產配置比例。在此基礎上,本基金將自上而下決定類屬資產配置及組合久期,並依據內部信用評級系統,綜合考察信用債券的信用評級,以及流動性情況、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選個券;同時,本基金還將通過精選出具有持續競爭優勢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在嚴格控制基金資產運作風險的基礎上,把握股票市場投資機會,力爭實現組合的穩健增值。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權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的20%。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綜合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國家政策、市場流動性和估值水平等因素,對各大類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進行評估,從而確定固定收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並依據各因素的動態變化進行及時調整。
2、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不同類屬的券種,由於受到不同的因素影響,在收益率變化及利差變化上表現出明顯不同的差異。本基金將分析各券種的利差變化趨勢,綜合分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市場偏好及流動性等因素,合理配置並動態調整不同類屬債券的投資比例。
3、債券投資策略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全面研究和分析巨觀經濟運行情況和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及結構,結合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巨觀經濟政策取向的研判,從而預測出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在此基礎上,結合期限利差與凸度綜合分析,制定出具體的利率策略。
具體而言,本基金將首先採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綜合研究主要經濟變數指標,分析巨觀經濟情況,建立經濟前景的場景模擬,進而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同時,本基金還將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與結構,對影響資金面的因素進行詳細分析與預判,建立資金面的場景模擬。
在此基礎上,本基金將結合歷史與經驗數據,區分當前利率債收益率曲線的期限利差、曲率與券間利差所面臨的歷史分位,判斷收益率曲線參數變動的程度與機率,即對收益率曲線平移的方向,陡峭化的程度與凸度變動的趨勢進行敏感性分析,以此為依據動態調整投資組合。如預期收益率曲線出現正向平移的機率較大時,即市場利率將上升,本基金將降低組合久期以規避損失;如出現負向平移的機率較大時,則提高組合久期;如收益率曲線過於陡峭時,則採用騎乘策略獲取超額收益。本基金還將在對收益率曲線凸度判斷的基礎上,利用蝶形策略獲取超額收益。
(2)信用策略
本基金依靠內部信用評級系統跟蹤研究發債主體的經營狀況、財務指標等情況,對其信用風險進行評估,以此作為個券選擇的基本依據。為了準確評估發債主體的信用風險,我們設計了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內部信用評級體系。內部信用評級體系遵循從"行業風險"-"公司風險"(公司背景+公司行業地位+企業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結構和信息披露狀況+企業財務狀況)-"外部支持"(外部流動性支持能力+債券擔保增信)-"得到評分"的評級過程。其中,定量分析主要是指對企業財務數據的定量分析,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盈利能力分析、償債能力分析、現金流獲取能力分析、營運能力分析。定性分析包括所有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它是對定量分析的重要補充,能夠有效提高定量分析的準確性。
本基金內部的信用評級體系定位為即期評級,側重於評級的準確性,從而為信用產品的實時交易提供參考。本基金會對巨觀、行業、公司自身信用狀況的變化和趨勢進行跟蹤,並快速做出反應,以便及時有效地抓住信用利差變化帶來的市場交易機會。
(3)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建立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方面的研究流程,自上而下的研究包含巨觀基本面分析、資金技術面分析,自下而上的研究包含信用利差分析、債券信用風險評估、信用債估值模型和交易策略分析,由此形成巨觀和微觀層面相配套的研究決策體系,最後形成具體的投資策略。
(4)可轉債投資策略
基於行業分析、企業基本面分析和可轉換債券估值模型分析,並結合市場環境情況等,本基金在一、二級市場投資可轉換債券,以達到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實現基金資產穩健增值的目的。
1)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巨觀經濟走勢、經濟周期,以及階段性市場投資主題的變化,綜合考慮巨觀調控目標、產業結構調整等因素,精選成長前景明確或受益政策扶持的行業內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布局。另外,由於巨觀經濟所處的時期和市場發展的階段不同,不同行業的可轉換債券也將表現出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徵。在經濟復甦的初期,持有資源類行業的可轉換債券將獲得良好的投資收益;而在經濟衰退時期,持有防禦類非周期行業的可轉換債券,將獲得更加穩定的收益。
2)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運用企業基本面分析和理論價值分析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上,精選具有投資價值的可轉換債券券,力爭實現較高的投資收益。
3)轉股策略
轉股期內,當本基金所持有可轉換債券市場交易價格顯著低於轉股平價時,即轉股溢價率明顯為負時,本基金將通過轉股並賣出股票以實現收益;當可轉換債券流動性不能滿足組合需求時,本基金將通過轉股來保障基金財產的流動性;當正股價格上漲且滿足提前贖回觸發條件時,本基金將首先通過轉股來鎖定已有收益,並進一步分析正股未來的價格走勢,做出繼續持有正股或立即賣出的決定。
4)條款博弈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包括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預測其未來發展戰略和融資需求,結合流動性、到期收益率、純債溢價率等因素,充分發掘這些條款給可轉換債券帶來的投資機會。
5)套利策略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以下兩種套利機會:a)在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內,當轉換溢價率為負時,可以買入可轉換債券並及時轉股,然後在二級市場賣出股票,以獲取套利收益;b)在可轉換債券發行期內,當可轉換債券的優先配售條款具有吸引力時,可以買入股票並配售可轉換債券,待其上市後再賣出,以獲取收益。
5、股票投資策略
(1)新股申購
本基金將研究首次發行股票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並參考同類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適時參與新股申購與增發,力爭提高基金收益。
(2)二級市場個股精選
在股票投資中,採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選出具有持續競爭優勢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精心科學構建股票投資組合,並輔以嚴格的投資組合風險控制,以獲得當期的較高投資收益。
本基金精選組合成份股的過程具體分為二個層次進行:第一層次,企業競爭優勢評估。通過深入的案頭分析和實地調研,發現在經營中具有一個或多個方面的持續競爭優勢(如公司治理優勢、管理層優勢、生產優勢、市場優勢、技術優勢、政策性優勢等)、管理出色且財務透明穩健的企業;第二層次,估值精選。基於定性定量分析、動態靜態指標相結合的原則,採用內在價值、相對價值、收購價值相結合的估值方法,選擇股價沒有充分反映價值的股票進行投資及組合管理。只要一個企業保持和提升它的競爭優勢,本基金就作長期投資。如果一個企業喪失了它的競爭優勢或它的股價已經超過其價值,本基金就將其出售。
6、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本基金在投資權證時,將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進行深入研究,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及其隱含波動率等指標,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謹慎投資,以追求較穩定的當期收益。
未來,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金融工具的豐富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等,基金還將積極尋求其他投資機會,履行適當程式後更新和豐富組合投資策略。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選擇紅利再投資的,現金紅利則按除權日經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
2、由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最少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4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可供分配利潤以收益分配基準日資產負債表中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為準。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6、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小數點後第3位開始捨去,捨去部分歸基金資產;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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