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鎮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 地點:北鎮市
- 類型:文化傳媒
- 屬性:行政機構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二)貫徹“雙百”方針,繁榮社會主義文藝舞台,培養選拔各類文化藝術人才,組織開展各項大型民眾文化藝術活動,活躍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指導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比賽和評獎活動,促進文化藝術事業健康發展;發掘少數民族文化遺產,推動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發展,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組織協調圖書文獻開發利用,推動圖書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合作和發展。
(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查處各類大案要案;依法對全市演出市場、電影市場、音像市場、書刊市場、美術市場、文化娛樂市場、印刷市場及其它提供精神產品服務的社會場所進行管理;負責新聞出版、印刷,書刊發行,音像製品出租、零售等各類文化經營單位的審批。
(四)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和《新聞出版條例》,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對文物的保護、管理權,監督各項文物保護法規的執行;負責管理全市文化市場。
(五)依照《農村文化管理條例》指導農村文化站、文化室工作,建設、發展、鞏固和完善市、鄉、村三級文化網路;負責全市文化資源共享工程的管理和城鄉電影放映工作;對市鄉兩級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編制《醫巫閭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資源和旅遊資源的調查、保護、開發建設和統一管理,負責審批旅遊建設項目和景區開發項目;研究起草全市旅遊業、風景區業的保護及建設規章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對外宣傳、市場開發工作,建立旅遊業宣傳和發展基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使用,開發建立旅遊聯繫協作單位,制定擴大國際國內客源市場計畫意見並組織實施,制定旅遊促銷政策,為旅遊產業提供信息服務。
(七)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和錦州市規定的各種旅遊等級標準、服務規範,並對相關單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風景遊覽區的保護、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省《旅遊管理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實施處罰;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行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和內部人才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價格和風景區門票價格,協調、指導旅遊行業和風景遊覽區財務外匯收支、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重要活動報表、開發建設項目報表和統計報表。
(八)承辦全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的報批工作;負責全市接收境內、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申請的審批、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全市有線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工程設計安裝資格、有線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資格及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各類廣播電視許可證的換髮工作;負責對全市有線、無線廣播電視台站調整、驗收的審核工作。
(九)負責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對重大宣傳工作進行協調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節目的傳輸覆蓋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統籌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產業發展、行業管理、內容建設和安全監督;負責廣播電視網、網際網路及其它信息網路播放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和廣告播出、播放工作。
(十)對全市文化、文物、廣電、旅遊實施行政執法,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查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統計、計畫生育、後勤保障、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信訪、信息、新聞報導工作;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及組織、宣傳、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二)文化科
負責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組織協調大型民眾文化藝術活動,負責對鄉鎮文化站的業務指導;負責綜合管理全市電影放映工作;負責全市城鄉文化市場的管理與審批工作;負責新聞出版行業管理工作。
(三)廣電科
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行政管理事務,以及農村鄉鎮廣播電視站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規劃科
負責全市旅遊行業服務質量的檢查工作;負責星級飯店、賓館、旅行社、農家院的審核工作;負責旅遊強市、優秀旅遊城市的創建,業內人員的培訓,農業自助採摘園建設與審核工作;負責風景區的經營管理,A級景區、地質公園的創建,全市旅遊路、服務功能區的策劃等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和風景業的規劃開發,旅遊項目的上報及評審工作。
(五)宣傳科
負責全市旅遊、文化宣傳及大型活動的策劃與實施;負責宣傳材料的編制、宣傳網站及各種宣傳資料的保存及圖片庫的積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