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錦州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鎮市交通局
- 地點:遼寧省北鎮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科,紀檢宣傳科,綜合安全科,
機構職能
北鎮市交通局,正科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評估等事項。
(三)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四)對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貸運輸進行組織調控;組織實施國家、省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五)負責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與維護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公路建設市場;負責交通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站場建設的布局規劃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汽車出入境運輸和外國獨資、中外合資、合作經營道路運輸的管理;管理和調控道路運輸市場,負責道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汽車維護市場、汽車車輛技術管理及綜合性能檢測;肇事車輛修理企業的資質論證,汽車駕駛學校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道路運輸市場執法監督,維護平等競爭秩序。
(七)負責全市運輸,營運船舶水上設施檢驗和修造運輸船舶行業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九)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的行業管理和城鄉公共運輸運營管理。
(十)組織科技開發,推進行業技術進步;指導全市交通系統職業技術教育。
(十一)負責貫徹執行公路、地方鐵路行業交通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發展規劃、戰時保證方案,重點目標保證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戰略演練;戰備物資、工程、路橋和運輸保障隊伍的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評估等事項。
(三)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四)對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貸運輸進行組織調控;組織實施國家、省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五)負責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與維護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公路建設市場;負責交通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站場建設的布局規劃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汽車出入境運輸和外國獨資、中外合資、合作經營道路運輸的管理;管理和調控道路運輸市場,負責道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汽車維護市場、汽車車輛技術管理及綜合性能檢測;肇事車輛修理企業的資質論證,汽車駕駛學校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道路運輸市場執法監督,維護平等競爭秩序。
(七)負責全市運輸,營運船舶水上設施檢驗和修造運輸船舶行業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九)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的行業管理和城鄉公共運輸運營管理。
(十)組織科技開發,推進行業技術進步;指導全市交通系統職業技術教育。
(十一)負責貫徹執行公路、地方鐵路行業交通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發展規劃、戰時保證方案,重點目標保證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戰略演練;戰備物資、工程、路橋和運輸保障隊伍的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運轉、公文處理、印鑑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保密、督察督辦、婦女、計畫生育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局和系統工會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管理、值班值宿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全局組織、幹部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統計報表工作;負責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全局老幹部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紀檢宣傳科
負責全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全局及所屬單位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牽頭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和查處交通系統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負責局行政執法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法規落實工作;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負責綜合全局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及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收集、新聞報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信訪、共青團、交通史志編寫及消防工作;負責統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