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

《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是2023年10月30日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行動綱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
  • 提出機構:香港特區政府
發展歷史,主要內容,

發展歷史

2023年10月30日,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

主要內容

明確北部都會區發展願景、區域規劃、主要建設項目等。隨著各項目的推進,北部都會區將在未來5年到10年內逐漸成形,並在20年內大致完成發展。
行動綱領提出三項指標:將在2024年或之前為所有新土地發展項目推出建議土地用途和發展方案,在2027年或之前為所有主要發展項目啟動收地程式,在2032年或之前完成平整新發展土地和落成新增單位的各四成。根據行動綱領,北部都會區將分為四大區域,由西至東分別為: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創新科技地帶、口岸商貿及產業區、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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