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運局辦

北運局辦,清末山東鹽運的一種方式。

同治十二年(1873),山東鹽斤北運鄆城、濮州、觀城、范縣、壽張、朝城、莘縣、冠縣、邱縣、武城十州1縣,仿照南運局辦,委員設局辦理鹽運。因南北運局弊端日多,光緒二十一年(1895)濮』小1復歸商辦,二十七年其餘九縣改歸各縣兼辦,並裁撤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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