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谷惠祖事件是1667年琉球發生的一次政治事件。
1662年,清朝遣使冊封尚質為琉球國王。翌年冬,尚質遣三司官向國用(北谷親方朝暢)為王舅,與紫金大夫金正春一起出使清朝謝恩。1664年,又遣王舅英常春(惠祖親方重孝)、正議大夫林有才出使清朝,慶祝康熙帝登基。慶賀使的船隻在閩江口擱淺,並遭到海盜的襲擊。英常春等人逃往福州,船員被殺害,貢品金壺也被海盜劫走。
1665年,謝恩使團與慶賀使團一起歸國,並向薩摩藩報告了此事。1666年6月與10月,薩摩藩將相關人員帶往鹿兒島城審訊,得知了琉球人假冒中國海盜劫掠貢船的真相。盜取金壺之人是向國用的家來(守衛者)與那城仁屋等人,此後又被仲村渠仁屋盜去。宮裡子、仲村渠仁屋以及醫師休齋一起將與那城毒死,在福州賣掉了金壺。為避免其他船員說出實情,宮裡子用金錢堵住了他們的嘴。
在歸國途中,向國用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為了避免惹事,在途經伊平屋島洋面時,向國用將所有參與者投入海中滅口。
薩摩藩做出判決,向國用縱容下屬盜竊金壺,英常春膽怯逃亡,皆斬首,兩人子弟8人皆流放外島;殺人、盜竊相關的12人,依罪狀進行處罰或處決。薩摩藩又下令琉球王府不得不得違抗。於是向國用、英常春二人於1667年5月21日被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