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協會宗旨,協會活動,協會主要業務,協會會員章程,
協會簡介
通過邀請世界各地區音樂、舞蹈藝術家參與,開展不同專業的學術交流活動。舉辦大型藝術賽事,促進各地區音樂、舞蹈藝術的發展。努力為會員提供最優質、完善的學習及比賽機會。
協會為全球性社團組織,有來自世界各地會員700餘人,團體會員10餘個。
協會宗旨
協會的宗旨是以音樂舞蹈藝術交流研究為目的,大力推進世界範圍內藝術文化的發展,通過開展不同專業的學術交流伙活動,舉辦大型藝術賽事,促進各地區音樂、舞蹈藝術的發展。
協會活動
學協會成立以來,開展了一系列學術交流和諮詢服務活動種類,主要有:
1、會員實踐演出交流。
2、國際藝術交流。請來華訪問的外國專家、學者作有音樂舞蹈藝術的學術講演;。
3、在世界範圍內舉辦大型藝術賽事
4、在各地區開辦認證類音樂舞蹈藝術專業培訓講學活動
協會主要業務
1、組織演出交流
2、提供專業資格認證
3、提供諮詢服務
4、開展業務培訓
5、舉辦音樂舞蹈賽事
協會會員章程
本協會設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兩類。
團體會員:申請加入本協會的團體會員,必須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在本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從事藝術文化行業交流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企業和事業單位。
個人會員:申請加入本會的個人會員,必須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從事藝術文化行業交流及有在音樂、舞蹈藝術文化部門工作,具有一定音樂、舞蹈藝術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者。
會員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經理事會(在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批准;由理事會(在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服務的優先權;
(四)享有對本協會工作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優先獲取本協會編印出版的刊物和資料;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