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北票市委辦公室 北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朝陽市委辦公室 朝陽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北票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北委辦發[2010]19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決定,設立北票市水務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票市水務局
- 關於:《北票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 設立:北票市水務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 隸屬: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部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水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涉水事務的行業管理;擬定市地方水利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市主要的流域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統一管理埋格重全市水資源舉精您膠(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汛的論證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影拘蘭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通報。
(三)擬定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用水定額,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求戶雄(四)負責全市城、鄉供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城、鄉供水行業的技術、運營、服務、供應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城區自備井管理。
(五)按照國家關於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的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維護水事秩序、查處水事案件;協調仲裁水事糾份。
(七)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監督檢查水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八)組織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監督國家和省有關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
(九)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市水庫堤壩的安全監管。
(十)組織指導全市農村水利、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榜漏槓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對較大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城區段的河堤加固工作,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編制全市漁業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水面開發和水產技術推廣,依法進行漁政管理。
(十四)負責全市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五)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利系統的水電站;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統一管理埋格重全市水資源舉精您膠(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汛的論證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影拘蘭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通報。
(三)擬定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用水定額,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求戶雄(四)負責全市城、鄉供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城、鄉供水行業的技術、運營、服務、供應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城區自備井管理。
(五)按照國家關於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的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維護水事秩序、查處水事案件;協調仲裁水事糾份。
(七)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監督檢查水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八)組織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監督國家和省有關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
(九)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市水庫堤壩的安全監管。
(十)組織指導全市農村水利、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榜漏槓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對較大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城區段的河堤加固工作,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編制全市漁業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水面開發和水產技術推廣,依法進行漁政管理。
(十四)負責全市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五)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利系統的水電站;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負責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宣傳報導、印信管理、文字綜合、檔案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危灶負責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職稱和水利科技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水利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與審核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水利資金的籌措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負責行業內部財務審批;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計畫編制報批的具體工作;負責水利建設與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協調供水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的制定和對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水利資金和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水利綜合經營工作。
(三)農田水利股
負責編制年度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計畫;負責農田水利工程和人畜飲水、防病改水、鄉鎮供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重點田管理、鄉鎮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四)建設管理股
組織擬定監督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和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鑑定;管理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報建、招投標和建設監理;負責水利工程的造價管理和指導水利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擬定並審核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標準及其執業人員的資格標準永定灶充;管理水利建設市場和工程建設項目的執法監督;負責水利勘察、設計、施工等規程、規範、技術標準的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建設;負責國有水利管理單位的行業管理;負責小水電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
(五)水政股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水行政有關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水行政規範性檔案;負責水行政執法的檢查和監督,查處水事案件、調解處理水事糾紛;辦理行政審批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的具體工作;負責水政監察隊伍的管理及培訓工作;負責市政府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辦公室日常工作。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負責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宣傳報導、印信管理、文字綜合、檔案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危灶負責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職稱和水利科技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水利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與審核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水利資金的籌措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負責行業內部財務審批;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計畫編制報批的具體工作;負責水利建設與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協調供水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的制定和對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水利資金和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水利綜合經營工作。
(三)農田水利股
負責編制年度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計畫;負責農田水利工程和人畜飲水、防病改水、鄉鎮供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重點田管理、鄉鎮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四)建設管理股
組織擬定監督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和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鑑定;管理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報建、招投標和建設監理;負責水利工程的造價管理和指導水利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擬定並審核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標準及其執業人員的資格標準永定灶充;管理水利建設市場和工程建設項目的執法監督;負責水利勘察、設計、施工等規程、規範、技術標準的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建設;負責國有水利管理單位的行業管理;負責小水電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
(五)水政股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水行政有關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水行政規範性檔案;負責水行政執法的檢查和監督,查處水事案件、調解處理水事糾紛;辦理行政審批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的具體工作;負責水政監察隊伍的管理及培訓工作;負責市政府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職數1名,副局長(副書記)職數3名;股長(主任)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職數1名,副局長(副書記)職數3名;股長(主任)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