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區監察委員會是由北海市海城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北海市海城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中文名:北海市海城區監察委員會組織性質:國家監察機關產生方式:北海市海城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負責對象:北海市海城區人民代表大會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機構成立2月10日上午,海城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海城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