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東園筆錄

北東園筆錄

書名: 《北東園筆錄》

作者: [清] 梁恭辰

類別: 筆記

語種: 中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東園筆錄
  • 出版社中華書局
  • 開本: 32
  • 出版時間:1985年
基本信息,作者簡介,段落欣賞,

基本信息

裝幀: 平裝

作者簡介

梁恭辰(1814年-?),福建福州人,清朝文學家、楹聯學家,著名文人梁章鉅的三子,曾任溫州知府等官,著有《北東堂筆記》等筆記體小說,和《楹聯四話》、《巧對續錄》等書,編入其父所著的《楹聯叢話全編》中。

段落欣賞

◎阿文勤公
吾鄉伊墨卿太守秉綬在刑部日,以寬恕稱。有後進請教者,必舉阿文成公故
事告之。當文成公末貴時,其父阿文勤公克敦方燕居。文成侍立,文勤仰而若有
思,忽顧文成曰:“朝延一旦用汝為刑官治獄,宜何如?”文成謝未習,公曰:
“固也,姑言其意。”文成曰:“行法必當其罪,罪一分,與一分法,罪十分,
與十分法,無使輕重。”公大怒,罵曰:“是子將敗我家,是當死”。遽索杖。
文成惶恐叩頭謝曰:“惟大人教戒之,不敢忘。”公曰:“噫,如汝言,天下無
全人矣。夫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而可盡耶?且一分之罪,尚足問耶?”
其後文成長刑部,屢為諸曹郎述之,太守蓋面受其說雲。按文成之子那文毅公彥
成,家大人受知師也。其長刑部日,家大人以軍機會審事常到部,每侍淡之。項
文毅曾以此語相勖,故余亦得轉聞其詳。庭訓、官箴一以貫之,宜其柱石相承,
簪纓未艾矣。又聞家大人曰:“乾隆年間有馮廉訪廷丞者,嘗為大理寺承,大理
為三法司,主平反,自刑部權日重,大理不得舉其職。馮在官,於罪名出入數有
糾駁,多所矜恕,諸司皆怒。適大學士劉文正公總理部務,獨心善焉。後馮亦由
刑部郎氵存擢至江西按察使。入覲,大學士於文襄公問馮以治獄之要,馮日:
“夫獄者,愈求則愈深,要在適中而止,則情法兩盡。”文襄嗟賞其言,告諸曹
司以為法,此與阿文勤言正可相印,證也。
◎方恪敏公
乾隆五十餘年春,巡畿甸,突有村民犯蹕,手攜兵器。為扈從侍衛所格,訌
被執。詰之,曰:“直隸人。”純廟震怒,曰:“朕每年春秋兩巡,累及近畿百
姓,固應怨我。然兩次所免錢糧積數十年計之,亦不為少,竟不足以生,其感乎
是殆有主之者矣。”時總督方恪敏公觀承已於卡倫門外接駕,一聞此事,飛騎追
上,而乘輿已前行。公疾趨伏道旁,大聲呼曰:“臣方觀承奏明,此人是保定村
中一瘋子也。”上聞,稍回顧,而乘輿已入宮門。甫降輿,即傳軍機大臣入對。
上曰:“頃犯蹕之人,據方觀承奏是一瘋子,不知究竟如何?”軍機大臣碰頭奏
曰:“方觀承久於直隸,據所奏是瘋子,自然不錯。”上曰:“既系如此,即交
爾等會同刑部嚴訊,作瘋子辦理亦可。”軍機大臣碰頭謝出,即日在行帳中定案。
當是時,眾情危懼,不知此案將如何株連。乃以恪敏公片語回天,其事驟解,如
浮雲之過太虛。真所渭仁人之言,其利溥哉。後恪敏公之子勤襄公(維甸)亦繼
武為直隸總督,國恩家慶,其原有自來矣。此事蔣礪堂節相為家大人所述,並雲
恪敏在直隸功德甚盛,此其逸事行狀,墓誌所不載,我輩宜筆之於書也。
◎曹宗丞
曹慕堂宗丞(學口)與紀文達公同充翰林院辦事,會有八九英俊與同館爭名
相軋,同中蜚語為院長所嫉,勢且同掛彈章。時文達公亦負時譽,在危疑中,不
能為申雪,為坐清?堂中,與同事相嘆惜。宗丞乃奮起拍案曰:“諸公以此事為
真耶,則數人皆輕薄子耳,去之何足惜?如灼知其枉耶,則所辦何事而噤口如寒
蟬乎?”乃邀同人詣院長前,宗丞婉請曰:“據公所聞,此數人者,褫不蔽辜矣,
然公此語從何來?倘白簡一上,事下刑曹,無證佐不能成獄,願先示告者姓名,
並列章中”。院長沉吟久之,事竟中止。後八九人者皆通顯,無知此事緣宗丞得
解者,而宗丞亦終身未嘗自言。又其同年陳裕齋侍御,年過四十無子,又有所阻
格,不能置妾。宗丞倡率鳩資,買一女送其家,後舉一子。侍御夫婦相繼沒,有
婿謀踞其餘貲,百計媒櫱,孤兒孀婦且旦夕不能自存。聞者扼腕莫能為力。宗丞
又率眾同年仗義執詞逐婿,於乃得安,今已讀書成立矣。宗丞於錫麟由翰林擢侍
御,孫汝淵亦由庶常改刑部,人皆渭為宗丞隱德之報雲。按宗丞墓志銘出朱文正
公手,神道碑出錢竹汀先生手,此二事皆未及載,蓋先叔祖太常公所親聞於紀文
達公者。錫齡為太常公乙未同年,汝淵為先伯曼雲公乙未同年,述其祖德,亦如
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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