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放水遺址位於河北省保定市唐縣高昌鎮北放水村西,面積約11萬平方米,遺址保存完好,文化層堆積包含物豐富,有先商和商代遺物,而先商亦是保定南部地區首次發現。
北放水遺址是南水北調工程河北段六個控制性文物保護項目之一。在此區域發現灰坑、灰溝、土坑墓、瓮棺葬、房址等遺蹟近三百個,出土遺物可復原者近五十件。遺存分屬先商、東周及西漢三個時期,以先商時期為主。
2013年5月,北放水遺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北放水遺址
-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唐縣
- 編號:7-0016-1-016
- 所處時代:夏、東周、漢
- 保護措施: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建築格局,文物遺存,研究價值,保護措施,
建築格局
發掘依地形特點劃分為6個區域,實際發掘面積5650平方米。總計發現各類灰坑558個,半地穴式房址7座,灰溝24條,豎穴土坑墓4座,瓮棺10座。出土陶片、石器殘件8萬餘件,其中可復原陶器100餘件。
該遺址各區地層堆積不相同,分布不連續。各區地層堆積依地勢起伏由西向東略傾斜,因農耕的原因,各區第1—2層皆有擾坑、擾溝存在,部分區域地層堆積被東西向沖溝阻斷。 西漢時期遺蹟發現一處素麵青磚砌就的長方形簡易建築址,內填充不規則形條石塊及板瓦、筒瓦、敞口卷沿鼓腹罐等殘件。東周時期遺蹟有灰坑、灰溝和土坑墓、瓮棺,灰坑為平面近圓形或不規則形斜壁圜底狀;灰溝多為自然沖溝,平面形狀不規則,寬窄不一,斜壁,圜底;土坑墓為豎穴長條形,無葬具、無隨葬品,人骨為仰身直肢,保存極差;瓮棺為夾蚌紅陶釜對接,未發現人骨。夏時期遺蹟以形態各異的灰坑為主。依平面形狀可分為圓形、近圓形、橢圓形、長方形和不規則形,結構為斜壁、直壁、袋狀,平底、圜底、不規則形底等,多為人工挖掘以傾倒廢棄物或利用自然坑穴堆積遺棄物。
該遺址各區地層堆積不相同,分布不連續。各區地層堆積依地勢起伏由西向東略傾斜,因農耕的原因,各區第1—2層皆有擾坑、擾溝存在,部分區域地層堆積被東西向沖溝阻斷。 西漢時期遺蹟發現一處素麵青磚砌就的長方形簡易建築址,內填充不規則形條石塊及板瓦、筒瓦、敞口卷沿鼓腹罐等殘件。東周時期遺蹟有灰坑、灰溝和土坑墓、瓮棺,灰坑為平面近圓形或不規則形斜壁圜底狀;灰溝多為自然沖溝,平面形狀不規則,寬窄不一,斜壁,圜底;土坑墓為豎穴長條形,無葬具、無隨葬品,人骨為仰身直肢,保存極差;瓮棺為夾蚌紅陶釜對接,未發現人骨。夏時期遺蹟以形態各異的灰坑為主。依平面形狀可分為圓形、近圓形、橢圓形、長方形和不規則形,結構為斜壁、直壁、袋狀,平底、圜底、不規則形底等,多為人工挖掘以傾倒廢棄物或利用自然坑穴堆積遺棄物。
H13:平面呈橢圓形,直壁,經人工修整,平直規整,圜底。填土為灰黑土,疏鬆,摻雜大量紅燒土塊。坑底也堆積大量紅燒土塊,皆為草拌泥塊,大小不一,大者長約0.2、小者僅長約0.05米,部分土塊燒結程度高,呈青灰色,泥塊上可見規整的轉角,表面草秸痕明顯,紅燒土塊散置,無規律。
H24:平面呈不規則形,斜坡狀壁,表面凹凸不平,底較平,略有起伏。填土為黑灰土,較緻密、略硬,愈往下土色愈淺,夾雜大量紅燒土塊。
H22:平面略呈長條形,斜壁,表面平整,平底。填土為灰黑土,較緻密、略硬,摻雜較多炭粒、燒土塊。
H81:平面呈一頭寬一頭窄圓角長條形,西北—東南走向,斜壁,表面不規整,圜底,凹凸不平。填土為黑灰土,較硬,含較多炭粒、草木灰。
H18:平面呈圓形,坑壁向下略外張呈袋形,局部有錛、鑿類工具修整的印痕,底平坦為生土硬面。填土為灰褐土,疏鬆,含少量燒土顆粒及炭粒。
H39:平面略呈橢圓形,直壁,不規整,北部略傾斜,底不平,有起伏。填土為黑褐土,較疏鬆,含少量紅燒土塊。
房址皆為簡陋的近圓形半地穴式,直壁或斜坡狀壁,活動面為略經踩實的生土硬面,較平或中部略凹,局部有不規則燒土硬面,環壁一周發現有大小不一的柱洞底殘跡,門道開向南或東,其中一座房址在近門道處發現有近圓形土坑灶。
文物遺存
陶器器類有鬲、甗、盆、罐、豆、瓮、釜等,石器有穿孔刀、鐮、斧、鏟等,骨器有錐、簪,瓷器有瓶、碗,銅器有小銅刀、鏃、飾件等,時代包括夏、東周、西漢、金元等時期,以發現的夏時期遺存最為重要。 ⅠH13:出土有夾雲母灰陶、夾雲母黑皮紅陶、夾雲母紅陶、夾砂灰陶及泥質灰陶等器物殘片,可辨器形有鬲殘片、甗腰、瓮口沿、瓮圈足殘片等。
ⅠH24:出土有夾砂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夾雲母黑皮紅陶,泥質紅陶、灰陶及磨光黑陶、灰陶等器物殘片,器形有鬲、盆、豆、罐及穿孔石刀、石斧、圓形陶片等。
ⅡH22:出土有夾砂灰陶、紅陶,泥質灰陶、泥質磨光黑陶片等,器形有鬲、甗腰、器底、器耳等。
ⅢH81:出土有夾雲母黑皮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灰陶,泥質灰陶、磨光黑陶等,器形有甗腰、瓮口沿、瓮圈足、盆口沿、豆殘片及石鐮、石斧、陶紡輪、圓形陶片等。
ⅣH18:。出土有夾雲母紅陶、黑皮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紅陶、灰陶等,器形有盆口沿、瓮圈足、鬲殘片等。
ⅤH39:出土有夾砂灰陶、夾雲母灰陶、夾雲母黑皮紅陶、泥質灰陶、磨光黑陶等殘片,器形有豆、盆、鬲、瓮圈足、甗腰等。
西漢時期遺物有繩紋板瓦、筒瓦及卷沿灰陶盆等;東周時期遺物有夾蚌灰陶折沿方唇乳突狀足根粗繩紋鬲、泥質灰陶細柄碗形豆及夾蚌紅陶敞口沿上翹長腹圜底釜及三棱狀小銅鏃、弧刃拱背環首小銅刀;夏時期遺物以陶、石器為主,另有小型玉器、骨器等。陶器陶質有夾雲母黑皮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夾砂灰陶、紅陶,夾蚌紅陶,泥質紅陶、灰陶及泥質磨光黑陶等。器類有卷沿高領袋足鬲、飾附加堆紋甗腰、鼓腹罐、弧腹罐、弧腹盆、折腹盆、斂口蛋形圈足瓮、斂口折肩平底瓮、深腹豆及紡輪等,以侈口卷沿高領鬲、長頸袋足鬲和斂口內勾蛋形圈足瓮最富特徵,紋飾有細繩紋、中繩紋、弦斷繩紋,鎖鏈狀附加堆紋,細線刻劃紋、楔形戳印紋、壓印圓渦紋等,小件陶器有蘑菇狀器鈕、陀螺狀紡輪、圓形陶片、彈丸等。石器種類有長條形穿孔石刀、彎月形石鐮、亞腰形石鏟、梯形石斧等。玉器為片狀穿孔小飾件,骨器為圓錐狀殘骨簪。
ⅠH24:出土有夾砂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夾雲母黑皮紅陶,泥質紅陶、灰陶及磨光黑陶、灰陶等器物殘片,器形有鬲、盆、豆、罐及穿孔石刀、石斧、圓形陶片等。
ⅡH22:出土有夾砂灰陶、紅陶,泥質灰陶、泥質磨光黑陶片等,器形有鬲、甗腰、器底、器耳等。
ⅢH81:出土有夾雲母黑皮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灰陶,泥質灰陶、磨光黑陶等,器形有甗腰、瓮口沿、瓮圈足、盆口沿、豆殘片及石鐮、石斧、陶紡輪、圓形陶片等。
ⅣH18:。出土有夾雲母紅陶、黑皮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紅陶、灰陶等,器形有盆口沿、瓮圈足、鬲殘片等。
ⅤH39:出土有夾砂灰陶、夾雲母灰陶、夾雲母黑皮紅陶、泥質灰陶、磨光黑陶等殘片,器形有豆、盆、鬲、瓮圈足、甗腰等。
西漢時期遺物有繩紋板瓦、筒瓦及卷沿灰陶盆等;東周時期遺物有夾蚌灰陶折沿方唇乳突狀足根粗繩紋鬲、泥質灰陶細柄碗形豆及夾蚌紅陶敞口沿上翹長腹圜底釜及三棱狀小銅鏃、弧刃拱背環首小銅刀;夏時期遺物以陶、石器為主,另有小型玉器、骨器等。陶器陶質有夾雲母黑皮紅陶、灰陶,夾砂黑皮紅陶,夾砂灰陶、紅陶,夾蚌紅陶,泥質紅陶、灰陶及泥質磨光黑陶等。器類有卷沿高領袋足鬲、飾附加堆紋甗腰、鼓腹罐、弧腹罐、弧腹盆、折腹盆、斂口蛋形圈足瓮、斂口折肩平底瓮、深腹豆及紡輪等,以侈口卷沿高領鬲、長頸袋足鬲和斂口內勾蛋形圈足瓮最富特徵,紋飾有細繩紋、中繩紋、弦斷繩紋,鎖鏈狀附加堆紋,細線刻劃紋、楔形戳印紋、壓印圓渦紋等,小件陶器有蘑菇狀器鈕、陀螺狀紡輪、圓形陶片、彈丸等。石器種類有長條形穿孔石刀、彎月形石鐮、亞腰形石鏟、梯形石斧等。玉器為片狀穿孔小飾件,骨器為圓錐狀殘骨簪。
研究價值
北放水遺址夏時期文化遺存的發現是近年來保定地區夏商周考古的重要收穫。以往對於此類遺存只進行過調查或小範圍試掘,且多集中於保北地區,學者稱之為“保北型”先商文化或“下岳各莊”文化。此次在保南地區發現並發掘此類遺址,對廓清該地區夏時期考古學文化面貌意義重大。
從北放水遺址看,其與豫北冀南發現的下七垣文化、晉中夏時期文化、北方夏家店下層文化等既有聯繫,又有區別,有鮮明的地域特徵,應是夏時期一種新的文化類型,對於研究商人古部族的分布及文化屬性,夏時期北方與中原青銅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商族和商文化的淵源等有重要價值。
該遺址延續時間較長,發現的東周、漢代及金元等時期遺存,同樣為本地區的考古學文化、歷史研究等提供了珍貴資料。
從北放水遺址看,其與豫北冀南發現的下七垣文化、晉中夏時期文化、北方夏家店下層文化等既有聯繫,又有區別,有鮮明的地域特徵,應是夏時期一種新的文化類型,對於研究商人古部族的分布及文化屬性,夏時期北方與中原青銅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商族和商文化的淵源等有重要價值。
該遺址延續時間較長,發現的東周、漢代及金元等時期遺存,同樣為本地區的考古學文化、歷史研究等提供了珍貴資料。
保護措施
2013年5月,北放水遺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