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局是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何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北川羌族自治縣永昌鎮雲盤北路22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財稅、金融、國資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與鄉(鎮)、園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稅收、金融、國資、財務、會計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實施財稅地方性法規、規章。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縣財稅、金融、國資事項。
(三)負責管理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縣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縣級預決算公開。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指導和監管鄉(鎮)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編制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限額計畫,統一管理政府外債,防範財政風險。
(七)牽頭編制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縣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縣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九)負責全縣金融工作。分析研究全縣金融業運行情況,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縣級財稅、金融、保險部門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擬訂、分解、檢查和考核。協助縣級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維護地方經濟金融秩序。承擔協調地方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監管。
(十)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縣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經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縣與鄉(鎮)、園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縣以下政府間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動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4.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將縣財政監督檢查局承擔的財政監督檢查相關職能劃轉給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1)縣財政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國家、省、市重大稅收政策研究並提出調整建議,在授權範圍內負責提出地方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2)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財稅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財政管理體制。與縣稅務局共同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3)縣財政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全縣各類退稅退庫。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1)縣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2)縣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縣財政局及時共享。
3.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1)縣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政府辦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2)縣政府辦負責制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工作,接受縣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3)其他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具體承擔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4.縣屬國有文化資產監管職責分工。(1)縣財政局承擔代表縣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縣級文化企業相關工作,執行縣屬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相關政策,承擔縣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日常工作;(2)縣委宣傳部統籌協調縣屬國有文化資產監管工作。
5.縣屬國有企業集中統一監管職責分工。(1)縣財政局代表縣人民政府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實施監管,行使出資人權利,對縣級監管單位進行國資監管政策指導,定期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縣屬企業資產總量、結構、變動、收益等匯總分析情況,對受委託監管單位履行出資人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縣發改局代表縣人民政府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糧食企業實施監管,執行全縣統一的國資監管政策、制度和標準,定期向縣財政局報送企業經濟數據;(3)受委託監管單位根據縣財政局委託,對委託監管企業依法履行相應的出資人職責,享有相應的出資人權益,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執行全縣統一的國資監管政策、制度和標準,定期向縣財政局報送企業經濟數據;(4)縣級行業主管部門依法負責全縣國有企業行業指導監督,承擔政府公共管理職能,不履行出資人職責。
6.管理各類投資基金職責分工。(1)縣財政局負責履行縣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地方國有金融管理工作,會同縣發改局及縣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財政性資金出資發起設立或參股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2)縣發改局負責推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對私募股權基金出資的標準和規範;(3)縣財政局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7.交通運輸價格定價管理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行使縣內道路班車客運價格、城市客運計程車運價和燃油(氣)附加費定價管理許可權,會同縣財政局具體行使城市公共運輸票價定價管理許可權。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名稱 | 負責人 |
辦公室 | 鄔 倩 |
法規績效監督股 | 柯 曦 |
預算股 | 郭明波 |
政府債務管理股 | 劉 明 |
國資金融股 | 阮善文 |
國庫股 | 劉 輝 |
經濟建設股 | 劉天培 |
文教行政股 | 高 霆 |
社會保障股 | 蘇 敏 |
農業農村股 | 李曉林 |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股 | 鄭冬梅 |
鄉鎮財政管理股 | 計勖琪 |
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評審中心 | 陳殷鵬 |
北川羌族自治縣國有資產事務中心 | 計勖淇 |
北川羌族自治縣國庫收付中心 | 席珍貴 |
現任領導
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朱福勇
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薛梅
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宗卓
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易壘
黨組成員、國庫收付中心主任:峗慶剛
北川羌族自治縣財政評審中心主任:陳殷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