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5日早上6點半左右,在房山區城關鎮京周路顧冊公車站附近,兩輛轎車高速駕駛,出現別車現象,造成兩輛車沖向公交站台,致使5人不幸身亡。目前,兩車司機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鬥氣別車案
- 時間:2015年7月5日早上6點半左右
事件詳情,律師說法,
事件詳情
轎車沖向公交站撞死5人
事發時,一輛白色豐田轎車與一輛灰色菱帥轎車在最外側車道上高速行駛,“車速有一百三四十公里每小時”。突然,灰色轎車右拐,插到白色轎車的前面。白色轎車向右急拐,沖向路邊溝里的過程中撞倒了一名中年男性。而灰色轎車直接沖向了路邊的站台,站台上的三個人和路邊的一位環衛工人被撞倒在地。其中,一名20多歲的年輕人被撞到車站後面的牆上。灰色轎車撞上公交站台後又急向左拐,橫跨整個馬路,掉進左側的溝里才停下來。
除了被白色轎車撞倒的50多歲的賈先生外,其他兩男兩女都當場死亡,賈先生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將兩輛車拖走的司機張先生說,白色轎車的司機臉部受傷流血,現場未見到灰色轎車的司機。多名目擊者證實,事發後,灰色轎車司機步行離開了現場。據知情人透露,豐田車司機被當場控制,從現場離開的菱帥車司機已於當天下午投案。
7月5日晨6時20分許,在房山區京周路城關街道顧冊村北,一輛京P號牌豐田小客車與一輛冀A號牌菱帥小客車由西向東行駛時,兩車發生接觸後失控撞向路邊公車站,事故造成4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兩車司機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家屬焚香祭奠死者
昨天下午,被撞壞的公交站護欄還未修好,有3米左右的護欄被完全撞倒,五六塊公交站的站牌被撞斷,現場有大量血跡。站台後的溝內散落著白色轎車的碎片和死者遺留的鞋帽、口罩等物品。兩棵被白色轎車撞倒的樹倒在溝里。一輛粉色腳踏車的前輪嚴重變形,被扔在路邊。事發路段有十幾米的剎車印,從道路外側車道一直延伸到灰色轎車掉進的溝邊,溝內也有明顯的車轍印。
昨天下午4點左右,賈先生的家屬來到事發地點,焚香燒紙祭奠自己的親人。賈先生的兒子告訴記者,賈先生今年51歲,是顧冊村的村民。當時父親正在站台候車,準備像往常一樣到燕山的一家煉油廠上班,不成想發生這樣的事故。賈先生外甥稱,昨天上午在接到電話後急忙和其他家屬一起趕往醫院,醫院並未搶救成功,隨後賈先生遺體被運往良鄉醫院的太平間。
捷運輔警李洋
結婚不到兩個月就走了
在顧冊村村東頭,大門上張貼著“囍”字的就是李洋的家。1990年出生的李洋與父母和70多歲的奶奶住在一個舒適的大院內,作為獨子的他一直是全家人的驕傲。5月16日,李洋與相戀2年的女友完婚,院內的各個房間都張貼著紅色的“囍”。
李洋是捷運6號線的輔警,由於妻子上班很早,李洋每天都會準時在早上5點把妻子送到公車站,再坐6點20分的917路公車上班。昨天,李洋沒能坐上6點20分的公車。
昨天早上6點15分,李洋的媽媽把兒子送到公車站後返回家中,然而僅僅幾分鐘後,李洋被撞。母親再次跑回車站時,抱著孩子的身體,卻成為了永別。李洋的姨夫介紹,他11點多接到電話,與其他親屬急忙趕到良鄉一家醫院的太平間,推開太平間門的一剎那,他仍不敢相信。李洋躺在床上,身上臉上到處是土。為了能看到孫子最後一面,70多歲的奶奶不顧家人的阻攔含淚來到太平間,回到家中的她仍不斷流著淚。
只和李洋相處了半年多的同事得知訊息也不禁流淚。他說,李洋的工作其實很辛苦,每天一乾就是14個小時,晚上11點下班後也只能到附近的派出所簡單休息。第二天再從早上6點多值班到9點才能下班。而李洋也特別樂意幫助別人,曾經為了讓同事好好休息,他一個人連續站了四個小時的崗。昨天本來是李洋打算休年假的時間,也是為了讓同事先休年假,他才早起去上班。
環衛工齊大姐
距離下班只有10分鐘
現場遺留的粉紅色腳踏車的主人是一名姓齊的環衛工人,今年40多歲,兒子剛參加完高考。她每天凌晨4點半開始打掃街面。齊女士的丈夫說,事發時,齊大姐距離下班只有10分鐘的時間。
一位鄰居得知齊女士去世的訊息後跪地不起,“這么好的人怎么就這樣走了”。鄰居的兒子用拳頭砸牆。該鄰居稱,齊女士經常幫她照顧13歲的孩子,只要她在家裡做飯,就會叫上鄰居家的孩子一起吃。孩子曾不小心崴了腳,齊女士騎腳踏車把孩子送到醫院,“好不容易把孩子供完了高中,眼看就要出息了,人卻走了”。
60多歲史家老太
3歲多的外孫女無人照顧
死者中年紀最大的是一位60多歲的老太太,丈夫姓史。老人的親家母說,史家老太太替自己照顧三歲多的孩子,“照顧孩子不到一年,剛培養出感情,沒想到人就走了”。
老人的親家母說,史家老太太的身體比較好,來照顧外孫女之前,她在老家乾農活,來照顧外孫女以後,老人保持在老家的習慣,每天都會早起遛彎。昨天早上,老人像往常一樣去附近遛彎,竟遭遇了不幸。
小外孫女起床就問“姥姥去哪了”。昨天中午,孩子的媽媽去殯儀館時,孩子在開心地玩耍。親家母擔心,“以後孩子誰來照顧呢?”
51歲男性村民
等待上班的不歸路
51歲的賈先生是附近的村民,等車時不幸被車撞倒,後被120送往房山區中醫院。據房山中醫院的宋大夫介紹,賈先生被送來時,已經失血性休克,頭部、胸部和下肢受傷,全身都是血,情況比較危急。醫院在緊急搶救後,下達病危通知書,8點51分,醫院宣布賈先生死亡。
昨天下午,賈先生的妻子眼眶濕潤,情緒激動。賈先生的兒子稱,當時父親正在候車去上班,想不到發生這樣的事。賈先生的外甥在接到電話後急忙和其他家屬一起趕往醫院,“事發後我們家屬的心情都很悲痛,現在沒有心情談論這些事”。
律師說法
如危害公共安全視情節加重量刑
因為影響較大,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比交通肇事罪更嚴重的罪罰,屬於刑法重罪範疇,處罰更嚴重。熊烈鎖律師表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處罰刑罰最低是三年最高刑為死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這次事故被認定為交通逃逸,屬於加重情節,要加重量刑,“可能會增加一兩年刑期,法官將會綜合具體情況進行量刑,比如要看事故責任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