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發展
藝術體操又稱韻律體操,只有女子項目,起源於歐洲。19世紀末歐洲出現有音樂伴奏的各種身體動作練習。20世紀初,瑞士日內瓦音樂學院教師雅克·達爾克羅茲創編的韻律體操,將身體練習與音樂結全起來並從最初的徒手運動發展為使用輕器械的形式。1962年被國際體操聯合會確定為比賽項目。1963年起舉辦世界藝術體操錦標賽。有團體賽、個人全能賽和個人單項賽。1984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僅設個人全能賽;1996年增加團體比賽。該項目以四種形式出現:繩、環、球和緞帶。小組賽中還加上棒。藝術體操運動員的得分是依據她們在使用各自比賽器械時的表現所定的,但選手的排名情況還是要通過比賽總分來決定。選手所選擇技巧系列動作的難度、表現狀態和動作完成的好壞是評分的三大要素。
技巧系列動作基本要求
選手技巧系列動作比賽場地是一塊地板場地,選手在比賽時必須保持動作的連貫性,不能有靜止動作出現,否則算犯規。比賽動作時間長度應保持在75秒到90秒之間,時間超出或不足以0.50分/秒扣除。參賽選手在比賽中必須和所使用的器材保持身體接觸。音樂和動作的結束時間必須保持一致。教練在技巧系列動作比賽期間不得與運動、音樂師和評審進行任何交流。
對場地器械的要求
比賽場地是邊長為13米的正方形地板,選手使用器械的範圍可略微放寬,但必須符合基本要求。比賽所用的繩必須是由麻繩或相似的材料製成,繩的長度沒有特殊限定,可根據選手的身高來決定,比賽動作必須包括3個跳躍動作。環必須是木製或塑膠製品,根據選手身高來決定環的大小,重量必須達到300克,比賽動作必須包括三個跳躍動作。球必須由橡皮或軟塑膠製成,直徑在80~90厘米之間。重量不能低於400克。緞帶必須有7米長,由緞或其他相近材料製成。緞帶動作在比賽中必須保持連貫,不能有靜止動作。選手比賽時需要有兩隻棒,棒的長度在40~50厘米之間,棒要由木頭或塑膠製成,重量不得低於150克,在棒的底端應有直徑為30毫米的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