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精選了2005年北市市三級法院審理的103個案例,所選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及執行各個領域,不僅內容新穎,而且具有典型性,反映了我國司法實踐的最新發展。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讀者對象,目錄,
內容簡介
針對每個案例,在介紹案情和審理結果的基礎上,重點對案件中的疑點、難點進行了深入的理論分析,並針對審判結果進行了充分的闡述,將法學理論和法律適用緊密結合了起來,對司法實務中對一些法律問題的認識和處理具有指導意義。
讀者對象
法官、律師、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師生及有關研究人員等。
目錄
刑事案例.
1.缺少共同犯罪故意證據不能認定為金融詐欺犯罪的共犯
2.放火罪與失火罪的區別與認定
3.間接故意殺人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4.利用信用證抵押貸款詐欺銀行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5.使用偽造的銀行信匯憑證騙取銀行存款構成金融憑證詐欺罪的,被騙單位應為銀行
6.公共運輸工具上對乘客實施暴力如何定性
7.國家工作人員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共謀利用前者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構成受賄罪共犯
8.銷售假藥不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但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9.本案應裁定駁回對單位的起訴
10.圖謀報復持刀闖入他人住宅致被害人跳樓而亡的行為應定性為故意傷害罪
11.宋丈艾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認定
12.惡意申請致配偶被宣告死亡在離婚應訴期間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罪
1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抵扣、損失數額如何計算
14.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犯罪行為的認定
15.對具有重大餘罪自首情節的被告人可不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16.對借傳銷之名進行的違法行為可按集資詐欺罪認定和處理
17.單位犯罪中有關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的基礎是涉案單位成立單位犯罪
1.缺少共同犯罪故意證據不能認定為金融詐欺犯罪的共犯
2.放火罪與失火罪的區別與認定
3.間接故意殺人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4.利用信用證抵押貸款詐欺銀行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5.使用偽造的銀行信匯憑證騙取銀行存款構成金融憑證詐欺罪的,被騙單位應為銀行
6.公共運輸工具上對乘客實施暴力如何定性
7.國家工作人員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共謀利用前者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構成受賄罪共犯
8.銷售假藥不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但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9.本案應裁定駁回對單位的起訴
10.圖謀報復持刀闖入他人住宅致被害人跳樓而亡的行為應定性為故意傷害罪
11.宋丈艾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認定
12.惡意申請致配偶被宣告死亡在離婚應訴期間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罪
1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抵扣、損失數額如何計算
14.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犯罪行為的認定
15.對具有重大餘罪自首情節的被告人可不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16.對借傳銷之名進行的違法行為可按集資詐欺罪認定和處理
17.單位犯罪中有關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的基礎是涉案單位成立單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