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

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

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簡稱“北林學生會”,英文譯名為“Student Union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SU-BFU”)是在校黨委和上級學聯的領導下,在校團委的指導幫助下,在全體會員的監督下開展工作的學生民眾性組織,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是北京市學聯主席團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
  • 外文名:SU-BFU
  • 隸屬:校黨委和北京市學聯
  • 屬性:學生民眾性組織
  • 相關名詞北京林業大學
簡介,組織結構,辦公室,體育部,志願實踐部,女生部,組織培訓部,權益部,文藝部,宣傳部,外聯部,學習部,傳媒部,青年生態發展與研究部,學生會的主要任務,學生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學生代表大會,學生代表的選舉,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學生代表的權利,學生代表的義務,學生會的幹部,學生會幹部的選拔,學生會幹部的任用,學生會的紀律和獎懲規定,紀律,學生會內部懲罰規定,學生會幹部獎勵規定,學生會幹部的資格規範,學生會幹部增補、調動或退出,學生會幹部的工作的調動,學生幹部的退出,

簡介

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
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是在校黨委和上級學聯的領導下,在校團委的指導幫助下,在全體會員的監督下開展工作的學生民眾性組織,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是北京市學聯主席團單位,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章程》,並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
學生會始終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及校園特色,以“立足本職,服務同學”為宗旨,堅持“團結、奉獻、求實、創新”的工作原則,不斷完善組織自身建設,不斷探索學生工作思路,實事求是、銳意進取,在開展思想引領、維護同學權益、服務同學成長成才、維護校園穩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紮實的工作,充分發揮了學生會“同學之家、師生之橋、幹部之校”的重要作用。
學生會充分起到了聯結學校和廣大同學的橋樑紐帶作用。各部門團結協作,緊密配合,成功舉辦及承辦了不同風格、形式多樣的大型活動,受到了廣大師生的一致好評。

組織結構

學生會設下列機構:
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組織結構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組織結構
常委會、辦公室、體育部、志願實踐部、女生部、組織培訓部、權益部、文藝部、宣傳部、外聯部、學習部、傳媒部、青年與生態發展研究部。

辦公室

用專注的心,做專業的事
專注所以專業,專業成就輝煌。辦公室是一個綜合性的部門,主要承擔公文寫作與培訓、各類文集出版、宣傳設計品製作、會務工作和其他常規事務性工作。燈光下公文寫作行雲流水,舞台上會務理線全神貫注。生活中全心全意的赤誠,學習里手不釋卷的勤奮。我們以真誠、嚴謹、高效的部門文化完美地詮釋“專業”的內涵。

體育部

風雨彩虹,與眾不同
體育部作為校會中的戰鬥部門,主要負責一二·九長跑、運動會開幕式,“三走”千人系列活動的統籌策劃。我們邀請體育明星作為“綠色志願大使”來到“綠橋”活動,我們的身影也遍布在各大文藝晚會的台前幕後。我們為引領北林學子熱愛體育、享受運動而不懈努力。

志願實踐部

志在願在,實踐我在
志願實踐部是一個培養綜合素質人才的部門,在“一條魚”志願活動以及A4210活動宣傳中,承包了策劃、宣傳、招募以及後期管理與項目評優等職能,更會籌劃周末影院等其他特色活動,且每年主牽社會實踐活動。

女生部

女生部落,溫馨你我
女生部以發掘女生潛力,維護女生利益,促進男女交流為宗旨,通過舉辦各種講座和活動來助力女生的學習,關注女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我們致力於反映廣大女生的要求,為女生排憂解難,彰顯女生的風采。我們主牽元旦舞會,“三七”女生節,母親節禮讚等活動,並負責學校大小活動的禮儀工作,培養掌握化妝、禮儀等技能的人才。

組織培訓部

溝通搭建橋樑,嚴謹兼顧八方
組織培訓部自建立以來,一直強調嚴謹求實,團結創新。作為綜合性部門,對內我們負責招新選乾、制度建立、定期考核、人員安排,促進校會全體成員各項能力水平的提高,並進一步加強內部組織建設;對外我們負責對接聯絡,信息交流,食宿接待,為與其他高校及社會的溝通搭建橋樑。於大事中求細,在大局中維穩,組培人在路上。

權益部

維權先鋒,服務同學
工作在校園維權第一線,第一時間解決校園問題,致力於為同學們提供更加溫馨,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三級維權平台是我們的承諾,三級平台層層遞進,全面維權;飲食文化節是我們的風采,參與佳肴評比,弘揚北林的飲食文化;提案發布會是我們的決心,代表學生髮聲,表達利益訴求。全心全意,關心權益。

文藝部

文以載道,藝以修身
文藝部作為校園文化的先鋒,致力於活躍校園文化藝術氛圍、豐富廣大同學文化生活。部門主要負責校園文藝活動的組織與策劃,如十大歌手賽、“五月的花海”合唱比賽、新年舞會等,同時也積極協助、配合學校各類活動的開展。文藝部將秉承“務實創新、精益求精”的精神,繼續投身於校園文化的發展和建設。

宣傳部

宣北林綠,傳學子情
宣傳部主要負責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營及管理,結合“直播”等時下熱門形式打造“全媒體”。我們是校內大型活動的喇叭,是學校、老師同學之間的溝通紐帶,用文字引領同學思想。我們不斷創新,以新媒體為筆服務同學成長成才。

外聯部

溝通你我,內引外聯
外聯,氣質與氣勢並存,顏值與才華齊飛;不產鈔票,卻為活動提供豐厚的贊助資源;表面高冷,卻在風雨中接待高校夥伴。我們負責媒體聯繫、對外公關、高校聯誼等,是對外溝通的門面擔當。

學習部

學在北林,習我未來
加優質的學習環境。我們收集整理考試資料和相關信息,舉辦英語四六級模考與北林講堂,承辦校內外環保社團培訓,設計文藝活動舞美,負責大型賽事統分。“公正嚴謹,踏實創新”是我們不變的態度。

傳媒部

傳媒改變世界,我們改變傳媒
傳媒部是學生會對外展示的部門之一,主要工作是拍攝與製作視頻,以及各大活動、晚會的大螢幕放映,會議PPT放映工作和其他常規性任務。在信息化時代,傳媒部以學習新技術為己任,爭取將技術與部門職責相結合,打造出更高效、更先進的傳媒部。

青年生態發展與研究部

青研一起,同舟共濟;乘風破浪,我們從不輕言放棄
青研部是首都高校中唯一一支長期從事青年思想與生態研究的隊伍。熱點調研、青年時評、物資管理、日常維穩、交通引導中都能看到青研人的身影。在這裡你可以發表自己獨特的見解,也可以培養自己細緻的工作態度和強大的抗壓能力,更能感受到親切溫暖的大家庭氛圍。

學生會的主要任務

1.積極倡導全體學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深刻領會黨提出的新思想、新部署和新要求,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思想覺悟。廣泛開展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定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的理想信念。
2.圍繞黨團中心工作,進一步最佳化育人環境,為構建和諧校園,進一步推動學校的改革與發展做出積極的努力。引導廣大同學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敢於創新,勇於實踐,積極參加志願服務,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複合型人才。
3.關心同學的切身利益,在維護全民族整體利益和學校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合法權益,廣泛聽取和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促進我校教學、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改善,發揮學校與廣大同學之間的雙向溝通的橋樑作用。
4.協助學校創建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努力把學生會真正辦成“同學之家、師生之橋、幹部之校”。
5.加強本校同學之間,同學與教工之間的團結,增進我校同兄弟院校的了解和友誼。
學生會各級組織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學生會內部要充分發揮民主,保證會員的民主權利。學生會各級組織均由民主選舉產生,並對全體同學負責,接受同學的監督。

學生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凡取得北京林業大學學籍的在校本專科生、高職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為學生會會員,學生會一切權利屬於會員。
1.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會工作有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3.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和條例;
4.遵守文明校園建設的規定,遵守學生會制定的各項制度;
5.支持學生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學生會的各種活動。
對於不執行本會決議,違反本章程的會員,本會遵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本會將向校有關部門建議,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代表大會

學生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學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學代會的常設機構是學生委員會。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學生委員會代表全校同學行使學代會職權。

學生代表的選舉

學生代表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選舉辦法由召集大會的學生委員會決定,學代會每兩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學代會。學代會可依據大會的議程要求,分別召開預備會和全體代表大會完成大會的使命。

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1.討論修改學生會章程,審議和通過關於修改學生會章程的報告(或說明)。
2.審議、通過上屆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3.審議、制訂學生會有關制度;通過代表大會形成的檔案。
4.選舉校學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學生會)成員,選舉辦法由召集大會的學生會提出,學代會預備會議審議通過。
5.討論和決定新一屆學生會的工作任務,商議和處理關係全體會員利益的重大問題。
6.監督和協助校學生會開展工作,及時反映學生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有關意見。
學代會應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法定代表參加才能召開,只有當全體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表決通過後才可形成學代會決議。

學生代表的權利

1.學代會代表的任期與學生代表大會相同。
2.學生代表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表決權和抗訴權。
3.參加學代會並根據學代會議程行使代表權利。
4.監督學生幹部的工作,積極向學生會提出意見、建議。

學生代表的義務

1.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及學生會章程,按學生守則要求自己。
2.密切聯繫民眾,關心同學生活,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3.自覺協助班委、學生會幹部搞好工作。
4.堅持真理,勇於改正錯誤,敢於和不良現象作鬥爭。
5.積極參加和協助組織學生的各種活動。
沒有被選為本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及下屆學生會委員候選人的校、院兩級學生會及基層班級的優秀學生幹部皆可成為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的列席代表。列席代表列席學代會,有被選舉權但無選舉權和表決權。

學生會的幹部

學生會的幹部是學生會工作的骨幹,學生會的幹部必須以“自尊、自愛、自重、自強”作為自身修養的準則,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政治上要求進步、學習上刻苦努力、工作上積極主動、能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主動參加班級工作、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在社會工作中要勇於創新、銳意改革,在組織活動中要注意培養同學的社會活動能力、同時注意提高和鍛鍊自己的工作能力,樹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工作要講求實效,端正求實作風,力求把自己鍛鍊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有創造力的寬基礎多能力的複合型人才並且有一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能力的新人。

學生會幹部的選拔

學生會幹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採取推薦、自薦、公開招聘等形式產生,並堅持“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任用原則。
1.每新學年開學後三周內進行學生會幹事招新工作,在第二學期進行第二次招新。
2.凡屬我校在籍本科學生且符合學生會幹部選拔條件,志願加入學生會者,不分民族、性別、籍貫、宗教信仰,都可提交申請,參加面試。
3.學生會組織面試大會,對報名應聘者進行公開面試,確定初選人員名單,並張榜公布,初選應聘者按應聘部室進行複試和筆試,由學生會各部門討論,擇錄用。
4.公布當選者後,試用期兩個月。

學生會幹部的任用

1.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滿且合格者予以任用。
2.從其他(單位)部門調入學生會任職的經學生會常委會討論通過予以任用。
3.從其他(單位)部門調入學生會任委員、常委的經由學生會全委會選舉通過予以任用。
4.在學生會內部部門間轉換相同職位須經學生會常委會討論通過予以任用。
5.晉級或降級或因其他原因職務發生變化的經學生會常委會討論,視情況予以任用。

學生會的紀律和獎懲規定

紀律

1.學生會幹部要按時參加主席團會議、部長例會以及召開的各種會議和各項活動。因事因病不能參加者,需提前向上一級領導請假。每次活動實行嚴格簽到制度。
2.在各項活動中積極主動,彼此協作,團結友愛。交代的事情要及時準確完成,如有困難須事先提出,以便協調。組織培訓部隨時考察工作完成情況。
3.學生會各部門副部長級以上幹部應自覺接受學生會年度考評,配合學生會組織培訓部完成考評工作。

學生會內部懲罰規定

1.對工作不積極、不負責,但工作中未出現重大失誤者,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例會公開批評,第三次辭退。
2.對廣大同學舉報反映學生會幹部的不良現象或行為經核實後例會公開批評。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3.對無故遺失損壞學生會公有財產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會公開批評,並賠償損壞物品。
4.以上處分只在學生會內部實行,凡受處分的成員,自處分執行之日起,半年內表現較好可申請撤除。

學生會幹部獎勵規定

1.每學年開展“學生會系統優秀學生幹部”的評比,主要從幹事、副部長中選出,各部部長要實事求是地推薦,根據不同情況限定名額,寧缺毋濫,經學生會常委會討論通過,在年終進行評優,頒發榮譽證書,給予適當物質獎勵,並張榜公布。
2.每學期年終從各個部門之間評出“先進部門”在年終總結時公布,並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3.在整個學年工作學習中,各個方面突出的成員,將推薦為“校級優秀學生幹部”由學校統一頒發榮譽證書。
4.對其他方面表現突出的成員可推薦成為其他表彰對象。

學生會幹部的資格規範

凡具有下列情況者,撤銷學生會幹部資格
1.政治上不能與黨和國家保持一致,言行違反四項基本原則、違反國家法令造成不良影響者;
2.從事與學生會幹部身份不符的活動,並嚴重損害學生會聲譽和形象者;
3.工作態度散漫,鬧不團結、相互拆台,在同學中拉幫結夥,嚴重影響學生會正常工作者;
4.以職權謀私利,違反學校相關規定,在同學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5.違反校紀校規,情節嚴重被學校通報者;
6.一學期內在各類會議活動中,無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者
7.不能勝任本職位,經調整後仍不能勝任,造成嚴重工作失誤者;
8、學習成績差,在班級綜合測評排名後30%者;

學生會幹部增補、調動或退出

1、學生會委員會的換屆按北京林業大學學生會章程須召開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民主選舉。
2、每屆學生會委員會由於自然原因造成職位空缺時,須進行學生會委員和常委的增補,由原常委會提前討論提出候選人名單,經全委會民主選舉產生,候選人也可由院系推薦,經常委會討論確定。

學生會幹部的工作的調動

1.學生在學生會工作期間,確須調整工作部門的,可直接向主席團提出申請,經討論批准後,由分管主席具體操作。
2.調動工作的,個人首先要在原工作部門辦理完結相關手續,經部長或分管主席同意後方可調離該部。

學生幹部的退出

1.在學生會工作期間,確有正當理由須終止學生會工作的成員,要向所在部門部長或分管主席,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具體原因,經主席團批准後方可退出。
2.在學生會增補之前,學生會各部長必須對本部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自然換屆後,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及相關手續移交新任部長後,方可退離。
3.在自然換屆前,即將離任的幹部須站好最後一班崗,不得敷衍塞責,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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