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師範生寸草春暉協會2007年誕生於百年師大,是全國首個公費師範生社團。木鐸聲聲,悠悠百年。百年師大留給我們的不僅僅是濃厚的歷史積澱,更有一份責任與使命。許許多多師大學子為了一致的理想和目標走到一起,以寸草為平台,一同為了理想與信念奮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師範大學師範生寸草春暉協會
- 成立時間:2007年
- 類型:公益性學生團體
- 下設部門:活動部、宣傳部、教學部等
簡介,章程,社團大事記,
簡介
寸草春暉協會以尊重,溝通,平等,共進為宗旨,以教育類實踐為主要活動方式,通過各類活動,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樹立作為免費師範生的榮譽感和責任感,為今後從事教育行業奠定基礎;同時,也通過實際行動回報社會,奉獻出高校青年的力量,為創建和諧社會而努力。
較北師大上百個歷史悠久,閱歷充足,經驗豐富的社團相比,我們還不成熟,猶如寸草一般在風中搖曳。然而我們朝氣蓬勃,奮發向上,發揚師大傳統,秉承社團精神,緊扣時代脈搏,洋溢青春風采,我們會把自己創造性的想法付諸於社團實踐。這裡會有我們成長的歡悅和拼搏,也會有我們青春的放歌與夢想。我們會攜手讓夢想在天空翱翔,讓寸草在陽光雨露中茁壯成長!
協會自成立以來受到學校各方面的重視、幫助。協會相繼成功開展了“成長訓練營”,師範生赴四川、湖南、江西、內蒙古等地的社會實踐,“名師面對面——北師二附中名師座談會”、“教師之路——從教育管理者的角度考量師範生素質”、“師涯·寄語”系列活動、首屆師範生實習和求職經驗交流分享會……所有的嘗試和努力,只為給莘莘學子發揚夢想與希望。在師大的旗幟下,為了更好地滿足廣大師範生群體和熱愛教育事業的非師範生的需求,繼承兼濟天下我們將盡己所能加快前進的腳步!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定名為北京師範大學師範生寸草春暉協會。
第二條:協會性質:北京師範大學師範生寸草春暉協會是在學校黨組織領導、團組織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校學生團體聯合會的指導監督,由校學生處直接指導的,由全校免費師範生包括熱愛教育事業的非師範生自發組成的公益性學生團體。
第三條:社團宗旨:(健康,和諧,團結,奮進)團結所有免費師範生,共同成長,互相幫助,努力成為一名優秀的教育家和教師。
第四條:成立目的:以理解尊重為基礎,幫助免費師範生在自我認識,自我成長,合作共進,適應環境等方面獲得充分發展。
第五條:主要任務:
1、宣傳熱愛教育,尊重教育,奉獻教育的理念;
2、開展各種免費師範生活動,提高免費師範生綜合素質;
3、關注各種現實的教育問題,提高免費師範生的教育素養;
4、探究免費師範生特點和規律,探索自我,增長才幹;
5、探討與免費師範生有關的教育和政策問題。
第六條:活動內容:
1、在校園內舉辦各種展會宣傳教育知識和模範人物;
2、開展教師技能培訓和評比等活動;
3、開展免費師範生的相關調研,為國家和學校政策提供依據;
4、組織學生聯誼,增進同學彼此之間的友誼;
5、幫助有問題的同學進行提高;
6、與學校調研中心合作,調查免費師範生的生活狀況;
7、邀請有關老師進行教育專題講座;
8、與校外組織聯繫,開展跨校級活動及支教活動;
以上活動將根據實際情況滾動展開。
第七條:活動範圍:學校內外。
第二章 會員
第八條:入會條件:所有免費師範生或熱愛教育事業的非師範生均可入會。
第九條:入會程式: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招新時間例外),經協會同意後即可入會。
第十條:會員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2、參加協會的教育知識講座和教師技能培訓。
3、取得本協會編印的各種資料。
4、可直接參與協會的各種活動。
5、對協會內部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6、接受協會的評優和獎勵。
第十一條:會員的義務:
1、遵循本協會的章程及有關規定,執行本協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會活動,認真完成本會委派的各項任務;
3、及時反饋同學們的批評意見和有關信息;
4、關注協會活動,為協會的發展出謀劃策;
第十二條:退會:會員退會自由,但要求寫出書面材料。若出現以下情況按自動退會處理:
1、每學期參與協會活動少於一次者;
2、不執行協會義務,損毀協會聲譽;
第三章 組織
第十三條:組織原則:本協會實行委員會負責制,個人服從集體,少數服從多數。
第十四條:組織結構:
1、名譽會長:一名,指導協會各方面活動;
2、指導老師:一名,協調協會成員。
3、社團設立: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社長助理一名,負責協會日常事務管理。
4、社團設活動部、外聯部、宣傳部、辦公室四個部門。
以上各部按實際情況滾動展開。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五條:經費來源:
1、學生處審批
2、拉取贊助;
第十六條:經費支出:經費用於協會活動的各項工作;
第十七條:經費使用:
1、經費使用,日常活動的開支必須要有收據,然後經社長許可,找財務報銷;
2、在學期末必須由社團財務對財務狀況進行審核,實行民主財務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北京師範大學師範生寸草春暉協會。
社團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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