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情況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國務院的決定,我國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國務院、北京市政府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全體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通過廣大普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北京市順利完成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各項準備、現場登記、複查、主要數據匯總等工作。現將北京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主要數據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情況
  • 標準時點:2010年11月1日零時
一、全市常住人口達到1961.2萬人
這次人口普查北京市共登記常住人口1961.2萬人,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3萬人,增長44.5%。平均每年增加60.4萬人,年平均增長率為3.8%。
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來京人員為704.5萬人,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外省市來京人員增加447.7萬人,平均每年增加44.8萬人,年平均增長率為10.6%。外來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18.9%提高到2010年的35.9%。外來人口增長是我市常住人口增長的主要因素。
二、家庭戶平均戶規模繼續縮小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668.1萬戶,家庭戶人口為1639.0萬人,占常住人口的83.6%。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4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2.91人減少了0.46人。家庭戶規模縮小,主要是由於生育水平不斷下降、生活觀念發生變化、人口遷移流動增加等因素的影響。
三、常住人口性別比略有下降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為1012.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 51.6%;女性為948.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8.4%。常住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6.8,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8.9相比略有下降。
四、人口年齡構成發生變化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168.7萬人,占8.6%;15-64歲人口為1621.6萬人,占82.7%;65歲及以上人口170.9萬人,占8.7%。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減少15.7萬人,比重下降5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增加563.4萬人,比重上升4.7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增加56.6萬人,比重上升0.3個百分點。
另外,60歲及以上人口24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2.5%,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增加75.9萬人,比重沒有變化。
五、各少數民族人口占常住人口的4.1%
北京市有56個民族,全市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1881.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95.9%,各少數民族人口為80.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1%。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582.7萬人,增長44.9%;少數民族人口增加21.6萬人,增長36.8%。各少數民族人口中,排名前四位的依次是滿族、回族、蒙古族和朝鮮族,這4個民族的人口占少數民族人口總數的87.3%。
六、受教育程度進一步提高
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的文化素質明顯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10年提高到2010年的11.5年。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程度的由16839人上升為3149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3165人下降為21220人;具有國中程度的由34380人下降為31396人;具有國小程度的由16963人下降為9956人。
全市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33.3萬人,文盲率(常住人口中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口所占比重)為1.7%。與2000年相比,文盲人口減少24.5萬人,文盲率下降2.6個百分點。
七、城鎮人口比重進一步提高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685.9萬人,占常住人口的86.0%;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275.3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4.0%。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5個百分點。表明2000年以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和城市建設的發展,城鎮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八、79.5%的人口集中在城市功能拓展區和城市發展新區
分功能區看,城市功能拓展區(朝陽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海淀區)常住人口最多,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8.7%;其次是城市發展新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占30.8%;首都功能核心區(東城區、西城區)、生態涵養發展區(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常住人口較少,所占比重分別為11%和9.5%。
分區縣看,朝陽區常住人口最多,為354.5萬人,其次是海淀區和豐臺區,分別為328.1萬人和211.2萬人,這三個區集中了全市45.6%的常住人口。此外,昌平區、大興區、西城區和通州區的常住人口總量也都突破百萬。
九、接受普查登記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情況
這次人口普查首次將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納入普查範圍。參與普查登記的人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我市居住三個月以上或能夠確定將居住三個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但不包括出差、旅遊等在境內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
這次普查中,居住在我市並接受普查登記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為107445人,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8045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500人、台灣地區居民7772人,外籍人員911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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